當前,我國城鄉居民收入水平差距懸殊,而且形成差距擴大的原因復雜,縮小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存在相當大的難度。但是,為了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和諧社會建設,形成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的良性互動,有步驟、有重點地扎實推進新農村建設,迫切需要扭轉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不斷擴大的勢頭。唯如此,才能更好地讓全體農民分享到改革開放和經濟發展的成果,將以人為本的發展理念落到實處。
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不斷擴大的嚴峻性
自1983年以來,我國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總體上呈現出不斷擴大的態勢。到了“十五”時期,我國人均GDP已經明顯地超過了1000美元,2005年達到1700美元,但這五年的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不但沒有縮小,反而呈現出加速擴大的趨勢。2000~2005年期間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年均實際增長9.6%,而農民人均純收入年均增長為5.3%,不說本來收入水平就存在差距,且說近5年的收入實際增長速度就相差了4.3個百分點。城鄉居民收入比(以農民人均純收入為1)由2001年的2.9上升到2005年的3.2。
我們一般考察的城鄉居民收入差距都是用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平均水平進行比較。實際上,在平均收入的背后隱藏著更加嚴峻的情形。我國目前仍然有約6成的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達不到全國農民的平均水平;占20%農村人口的低收入戶人均純收入大約只有1000元,約相當于全國農民人均純收入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按照1978年不變價格計算約為200元,只相當于20世紀80年代初期的全國農民人均純收入的平均水平;占20%農村人口的高收入戶人均純收入水平高于7000元,相當于低收入戶組人均純收入的7倍。較低收入農戶的人均純收入水平離城鎮居民收入水平的距離更遠,而且農村中這些低收入群體農戶家庭的收入來源渠道比較窄,缺乏增收必要的基礎和條件,增收潛力極其微弱,改變他們的經濟狀況面臨更大的困難。
發展經濟學的收入分配理論告訴我們,居民收入非均等化程度在經濟發展早期階段會呈現出擴大的趨勢,當達到一定程度后則可能出現縮小趨勢。根據這一理論,不難認識到我國城鄉居民間的收入增長在相當長時期內呈現出的擴大趨勢,具有一定的必然性。現在的問題是,我國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何時能夠由擴大的階段轉為縮小的階段?
據測算,如果按照全面推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后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擴大的走勢,我國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將要到2032年后才會開始縮小,最大的差距將上升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相當于農民人均純收入的近4倍。這就意味著,只有當我國達到中等發展中國家水平以后,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才開始縮小。顯然,這會影響到我國整個現代化進程。不僅如此,城鄉居民收入差距長期不斷擴大,還會成為影響社會穩定和國民經濟健康持續發展的不利因素。為了確保2020年將我國建設成為全面小康社會,迫切要求縮短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擴大期,力爭在“十一五”時期為扭轉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不斷擴大的趨勢創造條件。
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不斷擴大的原因
長期以來,導致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不斷擴大,是農民自身的原因,還是城鎮化和工業化的結果,或者是政府的責任?對于這個問題需要有個清醒的認識。我們探求原因不是追究責任,而是為了更好地采取有效措施,對癥下藥。
有觀點認為農村人口太多,農民素質太差,農民生產生活的條件又比較惡劣,因病致貧,因災致窮在農村比較常見。但是,更多的人不會認同用農民素質和條件來解釋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不斷擴大的說法。
有觀點認為城鎮化和工業化,占用了農村大量資金和土地,使農村發展不具備資源條件。在計劃經濟時代,通過工農產品價格剪刀差,使農民利益受到侵害,農民為城市化和工業化提供資金積累。隨著市場取向的改革不斷推進,政府在城鎮化和工業化進程中,又設計了有利于城市和工業發展的制度,采取偏好城市的政策。長期以來,我國對農村要素市場選擇了較為嚴格管制的制度。壓抑農村金融發展,使農村大量存款單向流向城市,農民貸款難的問題一直得不到解決。征用農民土地未能賦予農民談判權,且采用較低的補償標準,使失地農民種地無田,就業無崗,生活無保障。農村勞動力來到城里打工,不但工資水平低,福利待遇差,而且還往往拿不到錢,尤其是過去相當長時期內曾把農民工進城作為“盲流”,為他們設置了重重障礙,即使他們來到了城市,又要向他們收取名目繁多的費用。政府搞基礎設施建設,提供公共服務,只管城市,不管農村。農村修路,農民看病,子女上學,都是農民自己的事,需要農民交納各種稅費。農村付出的多,得到的少。制度和政策讓農民富不起來。這種觀點得到了一些人的認同。事實果真如此嗎?
上述兩大觀點,從表面上看確實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并沒有找到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擴大的真正原因,或者是最主要的原因。為此,需要回答:我國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不斷擴大,是城鎮居民收入增長過快,還是農民收入增長太慢?對于這個問題的不同回答,本質上是對我國應該持有怎樣的發展觀的回答。
居民收入增長快慢,實際上是由經濟發展狀況來決定的,并反過來影響經濟發展。且說“十五”時期,我國GDP年均增長9.5%,這個速度和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長速度相近,表明城鎮居民充分享受了經濟發展的成果,是真正的以人為本的城市經濟發展模式的體現。具有了科學發展觀視野,就不能說城鎮居民收入增長太快。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不斷擴大確實是一個嚴重的問題,但問題主要是出在農村居民收入增長太慢。要有效地避免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無限地擴大,最有效的途徑是讓農民收入增長快起來。
無論從統計數據,還是從實際情況來看,經濟發展水平的高低對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有決定性的影響。比較城鄉居民中高收入組的人均收入水平,不難看出近年來城市里較高收入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不足農村較高收入居民的人均純收入的三倍,低于城鄉居民收入水平的平均差距。近年來經濟相對落后的西部12省區的城鄉居民平均收入的比率超過3.7(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為1),明顯大于全國的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可見,我國現階段盡管在經濟相對比較發達的地方還沒有普遍出現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不斷縮小的趨勢,但是一個地方經濟發展水平越高,城鄉居民收入差距越小是客觀的。尤其是在一些城鎮化水平比較高的地方,農民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質量甚至超過了當地的城市居民。
因此,解決城鄉居民收入水平差距不斷擴大的難題,當務之急是要發展,要加快推進城市化和工業化。當然,在保持國民經濟快速增長的同時,我們也需要設計更加合理的制度,出臺更加有效的政策,大力發展農村經濟,尤其是扎實推進新時期農村建設,培養新型農民,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實現城鄉居民收入均衡增長,并為城鄉居民水平差距不斷縮小創造條件。
新農村建設為農民增收創造條件
20世紀90年代中后期,隨著我國農產品基本上供求基本平衡,豐年有余的出現,我國政府開始千方百計增加農民收入。為此,在“十五”時期全力推進農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農業產業化經營,實現了近兩年來的農民收入較快增長。2004年還實現了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略有縮小的好年景。
“十一五”時期,我國著力推進新農村建設,城鄉居民收入差距能夠縮小嗎?經濟發展有自身的規律,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擴大縮小需要一定的條件,是經濟發展不同階段的產物。城鄉居民收入差距能否縮小,最終將取決于我國經濟發展水平。雖然目前還不能完全確定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一定會在“十一五”時期能夠開始縮小,但是,至少為緩和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擴大勢頭帶來了新的機遇,為實現農民收入持續較快增長創造條件。
今年中央1號文件把促進農民持續增收作為夯實新農村建設的經濟基礎,從拓寬農民增收渠道,保障務工農民的合法權益,穩定、完善、強化對農業和農民的直接補貼政策,加強扶貧開發工作等多個途徑入手,下大決心改善農民生產和生活條件,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實行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針,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國家財政支出、預算內固定資產投資和信貸投放,按照存量適度調整,增量重點傾斜的原則,不斷增加支農資金穩定增長機制。這些方針政策必將給農民帶來更多的實惠,為農民增收帶來立竿見影的效應。
新農村建設提出了要加快農村社會事業發展,著力普及和鞏固農村九年制義務教育,大規模開發農村勞動力技能培訓,積極發展農村衛生事業,逐步建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這些不僅可以有效地緩解當前農民生產和生活中面臨的各種困難,而且還立足長遠為農民持續增收創造條件。通過全面深化農村改革,不但有助于鞏固農村稅費改革成果,確保農民負擔不反彈,而且還會激活農村要素市場,將農民增收潛力變為現實。 (李國祥 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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