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亂收費為人民群眾所深惡痛絕。新華社記者17日從中央紀委獲取最新數據,2002年以來,全國共查處教育違規收費資金16.95億元,清退資金16億元。
同時,學校辦學行為逐步得到規范,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全面實行“三限”政策,絕大多數學校招收擇校生的比例控制在當年計劃招生數的30%以內。高校招生實施了“陽光工程”,違規招生現象明顯減少。
另外,全國糾正、廢止了一批違背國家教育收費政策的文件規定,僅2003年,各地即取消教育違規收費項目2824項,降低收費標準1316項,涉及金額18.87億元。
對此,中央紀委有關負責人表示,“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帶有普遍性和廣泛性,在集中力量開展專項治理,從嚴剎風整紀的同時,必須堅持糾建并舉,標本兼治,大力開展部門和行業的政風行風建設。(李亞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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