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資助體系各項政策落實后,每年用于助學的財政投入、助學貸款和學校安排助學經費將達500億元。”財政部副部長張少春昨日在教育部新聞發布會上如是介紹。
308億財政投入
日前召開的國務院第176次常務會議上,討論并通過了《國務院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決定從2007年秋季起,進一步建立健全我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
此前,《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師范生免費教育實施辦法》也在此次會議上討論,并先后出臺。
“這是繼全部免除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雜費之后,促進教育公平的又一件大事。”教育部部長助理楊周復認為。
張少春說,今年上半年投入助學經費從去年的18億元翻到154億元,其中中央財政投入95億元,地方財政投入59億元。
而按照新的助學政策體系,明年僅中央和地方財政投入還將在此基礎上翻一番,達到308億元左右(不包括貸款)。
中央地方分別承擔
“目前,中央財政已在預算中安排了應負擔的95億元資金,各省級財政要確保應承擔的資金不折不扣到位。”張少春強調。
具體到資金分擔,該體系還明確了各方資金投入責任。其中,國家獎學金所需資金由中央財政負擔;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所需資金、中央所屬院校由中央負擔;地方所屬院校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擔。
而具體分擔比例,張少春解釋說:“根據生源地原則,東部地區招收中西部學生中央要拿出80%;招收中部地區學生中央要拿出60%;中部地區招收東部和西部學生的,執行中部和西部政策;西部地區學校招收的學生不論東、中、西,都執行西部政策。”
同時,張少春特別強調,新助學資助體系將民辦學校和公辦學校都納入進來。為使民辦學校學生也能得到資助,未來將要求民辦學校從學校事業收入中足額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助學資金。(季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