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30日公布的對中部9省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專項督導檢查結果顯示,今年春季學期,中部地區15萬多所農村中小學校,按新機制免除了5800萬余名農村中小學生的學雜費,為1300多萬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費提供了教科書。為此,中央投入49.04億元(免除學雜費和補助公用經費42.5億元,免費提供教科書6.54億元),地方投入28億元。調查表明,改革最直接的受益者是農民。經初步測算,僅免除學雜費一項,中部地區平均每個小學生將年減負約180元,初中生年減負約230元。
農村義務教育"減負" (資料圖片)
為了貫徹落實《義務教育法》和《國務院關于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通知》,國家教育督導團和全國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聯合組成督查組,于3月初對中部地區的河北、山西、吉林、黑龍江、河南、湖北、湖南、安徽、江西9省進行了專項督導檢查。近30位國家督學和財務專家隨機抽查了25個縣、70多所中小學。檢查結果顯示,開學前,中央和省級用于春季學期免除學雜費和補助公用經費資金70.45億元(中央47.94億元,地方22.51億元)均已到縣。對貧困家庭學生免費提供的教科書基本落實到人。各市縣均將承擔的校舍維修改造和補助貧困寄宿生生活費資金列入了財政預算。檢查組所到70多所學校都在開學前得到了預撥資金,保證了正常開學。
此外,各省按照國務院要求,明確用于新機制的資金必須全部在新增財力中安排,嚴禁出現“擠出效應”。如江西省除落實應承擔的資金外,還增加投入,提高生均公用經費撥款標準,農村小學年生均公用經費標準由40元提高到74.5元,農村初中由60元提高到94.5元。河北省承德市在足額落實應承擔資金的基礎上,在預算中增列307萬元,用于彌補改革后免學雜費補助資金低于原“一費制”收費標準的資金缺口,同時在預算中安排2838萬元,提高了農村中小學生均公用經費撥款標準,小學由66元提高到89元,初中由87元提高到138元。
督導檢查組在檢查中同時發現,同去年西部地區一樣,中部省份也存在從原來收取的學雜費中開支教師地方津補貼的現象,而且更為普遍。同時,中部地區原來收費水平較高,改革前從雜費和公用經費中用于發放教師津補貼的資金量和比例也相對較高。因此,實行新機制后,教師實際收入下降的問題比西部地區更為突出。
檢查結果表明,目前中部地區貧困寄宿生生活費補助落實情況仍有差距;農村中小學預算工作需進一步加強;同時,教育債務比較沉重,學校希望盡快推進化解進程;一些學校改革后補助的資金不能完全彌補以前的收費,與學校實際需求相比還有較大差距;不少地方學校辦學成本不斷增加,學校運轉仍較困難;一些學校還存在不同程度的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等。
據了解,針對各省存在的問題,國家教育督導團和全國保障辦已向中部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整改意見書,要求限期整改。(豐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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