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教育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綱要
教育部關于學習、宣傳和全面貫徹《國家教育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綱要》的通知
教發〔2007〕1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部屬各高等學校,各直屬事業單位:
《國家教育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綱要》(以下簡稱《規劃綱要》)已經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通過并經國務院批轉發布(國發〔2007〕14號)。根據國務院對各級人民政府和各有關部門的總體要求,請你們結合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認真做好學習、宣傳和貫徹《規劃綱要》的工作,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認真學習,統一思想。全國教育系統各級領導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統領教育工作全局,廣泛組織《規劃綱要》的學習,使廣大教育工作者和師生員工全面、深入地了解《規劃綱要》,統一認識,振奮精神,為全面貫徹落實《規劃綱要》打好基礎。
二、要結合實際,狠抓貫徹落實。各地各部門要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根據《規劃綱要》確定的指導思想、發展思路和主要目標,認真做好規劃銜接工作,使本地區、本部門的“十一五”規劃與《規劃綱要》的思路、目標和要求一致起來;要圍繞《規劃綱要》提出的工作重點,針對教育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研究提出本地區、本部門貫徹實施《規劃綱要》的工作方案,認真貫徹實施。同時要加強對實施情況的監測工作,努力完成《規劃綱要》提出的各項目標和任務。
三、要依靠全社會共同努力。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扎扎實實做好工作,努力爭取地方政府加大對教育的統籌力度和投入力度,努力爭取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對教育事業發展與改革的理解、支持和參與,努力形成在黨和政府的領導下,全社會共同推進教育事業發展和改革的新局面。
四、要認真總結,及時溝通。在學習、宣傳和貫徹《規劃綱要》的過程中,請將學習、落實的有關情況及時報送我部發展規劃司。
《規劃綱要》全文已在教育部網站上公布。
教育部
二○○七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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