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27日電 據市場報報道,江蘇省檢察機關經過兩年多的偵查,挖出了一系列高校教材回扣案:在江蘇115所高校中,已查出有109所學校涉案,已有130多起商業賄賂立案。觸目驚心的案件告訴人們:在社會反映強烈的“上學貴”背后,原來還有另一只黑手——商業賄賂在從中搗鬼。
教材回扣成潛規則
高校的教材回扣已經形成了業內較為具體的潛規則:學校按課本定價的100%賣書給學生,書商按碼洋的15%至25%折扣給學校,出版商以6.5折至7.5折賣給書商,出版商的成本只占到書價的三四成。還有一些出版商直接把教材賣給學校,給的折扣高達35%。而一般教材的定價少則20元,多則近百元,有的教材還與光盤一起搭售,價格被抬得更高,一套教材的價格有的達300元以上。
出版商的成本只占到書價的三四成,其余高出教材實際價格的部分就這樣在教材的流動過程中以回扣的形式被書商和高校教材科或者負責人員給吞掉了。除了教材回扣以外,發生在高校的多個流通領域,如教學設備、科研設備、生活用品的采購,教學樓、宿舍樓等基建工程,等等,都有商業賄賂的“暗流”,這類案件近幾年呈大幅上升趨勢,常常是查處一個牽出一串。
登上十大暴利行業排行榜
教材回扣這類商業賄賂的發生,板子固然要打在書商及其高校教材采購人員身上,但其源頭卻是教材定價的虛高。縱觀高校教材回扣的“流程”,我們便不難明白一個非常淺顯的道理:假如教材定價非常符合教材的實際價值,出版商在除去教材成本之后沒有了任何打折銷售的空間,那他們還會給書商回扣嗎?書商自己沒有了打折售書的空間,他們又怎能給高校采購教材的單位及其個人送回扣?
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教材的零售利潤不得超過5%,但實際上零售商的利潤已高達45%至50%。
一項公眾調查結果顯示,教材出版業連續幾年進入“中國十大暴利行業”排行榜。在教材出版業的暴利源頭非常清晰的情況下,有關部門為什么還任由這種暴利繼續存在下去呢?(李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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