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12日電 中國教育部官方網站今天發布消息說,目前一些學校規定畢業前沒有還清助學貸款的學生一律不發給畢業證和學位證,國家并無這種規定。
這位負責人說,國家助學貸款是國家為確保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能夠正常入學并順利完成學業采取的主要措施之一。獲得國家助學貸款學生畢業離校前,應與經辦銀行辦理還款確認手續,制定還款計劃,簽訂還款協議。畢業后,借款學生應按還款協議要求及時還款。至于學校扣發借款學生的畢業證和學位證可能是學校為督促和保證學生按時還款而采取的措施,國家并無這種規定。因此,建議遇到此類情況的學生就具體事宜與學校協商,或向您所在學校的主管部門反映情況。
中國要求全國所有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都應開辦國家助學貸款,主要用于解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學費和住宿費問題。近年來國家助學貸款工作取得很大成效,特別是從2004年實施了國家助學貸款新機制以后,成效很顯著。
據統計,實行國家助學貸款政策至今,銀行累計審批貸款金額226億元,惠及學生306萬人;其中,新機制實行以來,銀行累計審批貸款金額已達到195億元,惠及學生219萬人。
為使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進一步了解國家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相關政策,教育部門戶網站自7月2日起開設在線咨詢專欄,迄今已收到近萬條提問,內容主要涉及國家資助政策的資助對象、具體內容、資助標準、主要途徑、享受資助的學校以及申請、審批和發放程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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