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兒子已經考入大學,但山西呂梁的王先生至今仍清晰地記得幾年前陪孩子到太原考初中的情景。父子倆在考試前一天趕到太原,在報考的學校附近四處尋找吃飯和住宿的地方,因為考生和家長太多,費盡周折才找到住處。考試當天,他和眾多家長在校門外或席地而坐,或沿街徘徊,在烈日下暴曬一整日。內急找不到地方,只能跑很遠回到賓館解決。用餐要提前預訂,所有飯店全是考生和家長,亂哄哄的,上了一個菜,第二個快開考了還上不來。“想讀人家的學校,沒辦法呀!”他感嘆。
王先生父子費盡周折要趕考的學校是山西大學附屬中學的初中部。山大附中始建于1955年,是山西省首批重點中學。1999年,山大附中在全省4萬多所中小學中率先“蛻變”,將其初中部分改為“民辦”學校,定名為“山西省知達實驗學校”,寓意知書達理。
“知達”頭幾年,在原有師資隊伍、教學設施不變的情況下,開始收取高額學費,初中3年學費達幾萬元。與之形成鮮明對照的是,其東相距約1000米的太原市第五十一中學、其西不足500米的三十八中、其北約2000米的二十七中等公辦學校,都免收學費,只收取書本費和雜費,每學年一兩百元。
為了擴大招生規模,廣收錢財,2001年“知達”在校內劃出一塊地盤,建起“知達”教學樓和宿舍樓;為了應對省、市教育行政部門針對改制學校出臺的“四獨立”、“六獨立”政策,校方又用圍墻把教學、宿舍樓圈起來,形成一個獨立區域,另辟門徑出入。
“小升初”嚴禁考試 改制校秘密組織招考
改制之后,“知達”的招生范圍也從山大附中附近區域擴展至整個太原市乃至全省。每次考試,上萬名學生和家長在塢城路狹小的空間內聚集數日,車水馬龍,蔚為壯觀,上下班高峰,交通時常阻斷。
國家在義務教育階段實行就近免試入學政策。2003年,太原市成成中學秘密組織小學升初中考試,市教育局查實后免去了該校校長的職務,并嚴令全市中小學不得進行“小升初”考試。“知達”迫于壓力收斂許多,但一如既往通過考試招生。
每年春節剛過,“知達”的招生人員就奔赴太原市各小學了解調查生源情況,并秘密通知學生在休息日或晚間考試,每年至少十幾撥,從中擇優錄取,分作重點班和非重點班施教。以今年為例,該校2月份即告示公眾,接待學生和家長咨詢,并秘密組織考試。一位不愿、也不敢透露名字的李姓家長說,他的孩子參加了5場由民辦辦學機構組織的考試,成績交給“知達”后獲得認可,已經交了1000元“預訂”費用。他說:“往年都是山大附中直接考,今年換了花樣,這些機構都是受委托進行考試的。”
9年收取學費近億元 數千萬元被揮霍
山大附中初中部改制時間長達9年,收取了多少學費呢?去年剛退休的張老師說,最保守計算,也有近1億元。
張老師大學畢業即分配至山大附中,在學校工作近40年,對“知達”的情況相當了解。他說,“知達”早年實行梯級收費,根據考生成績優劣,每生3年最低收1.5萬元,高至3萬元,有些甚至被索要8萬至10萬元。一家電力部門的領導為了讓孩子上學,給學校免費做了近百萬元的工程。最近幾年,實行統一標價,不管成績如何,只要被錄取,一律交兩萬元。所辦班數,最少時5個,很快發展至8個、10個,近年來一直維持在12個;每班人數,少者50人,多數都接近或超過60人。
這么龐大的收入又用在何處?離休高級教師陳文選說,一筆用于基礎設施建設,如鋪塑膠跑道和草坪場地,建“知達”教學、宿舍樓,修校門和車棚等。另外一筆用于教師的外出、進修、學習,以及招待檢查部門和迎來送往。但相當一部分——數千萬元用于私分和揮霍。一是發放月獎金和代課、補課費,除工資外,任課教師憑此兩項可額外領到三四千元。
二是發放年終獎。退休教師陳孝金等年終只能象征性領取千八百元,普通教職工3000元,相當一部分教師分到幾萬元,有的甚至接近10萬元。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向筆者提供了一份山大附中2007年年終的高考獎勵獎金表,36名高中教師就分享了1125122元(稅前),其中最高的劉姓教師達101907元。山大附中校領導和“知達”董事會成員,另外可以分幾千元至幾萬元紅包。
三是游山玩水消費。山大附中每年讓所謂的骨干教師去“放松”一下,去年夏天更是大筆“出血”,讓全校教職工公款外出旅游,有些足跡遠至港、澳、臺,完全置山西省教育廳的禁令于不顧。
《義務教育法》規定不得以任何名義改變公辦學校的辦學性質
“知達”的出現,引發了許多爭議和混亂。山大附中及其利益相關者則始終以“民辦”學校辯稱。山大附中副校長李道華去年夏天憤憤不平地對記者說,“知達”教學設施花費上千萬元,是用學生交的學費建的,一部分臨時聘用的教師工資也用學費支付,國家沒掏一分錢,怎么不是民辦學校?他所說的教學設施,就是2001年修建的“知達”教學樓和宿舍樓。
全國人大常委會于2002年12月28日通過并于2003年9月1日起施行的《民辦教育促進法》規定:“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者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面向社會舉辦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活動,適用本法。”并對學校的設立、組織與活動、資產與財務管理、管理與監督等作了詳細規定。山大附中是國家機構的下屬事業單位,由政府全額撥款。據記者了解,“知達”所用師資、場所、實驗設備以及教師工資,悉數來自國家,與“民辦”毫不沾邊,其行為既不適用《民辦教育促進法》,也不受其保護。
而2006年9月1日起施行的修訂后的《義務教育法》第一章第二條更明確規定:“國家實行九年義務教育的制度。義務教育是國家統一實施的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必須接受的教育,是國家必須予以保障的公益事業。實施義務教育,不收學費、雜費”。
對于“知達”這類改制校,修訂后的《義務教育法》中也有明確定性:“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不得以任何名義改變或者變相改變公辦學校的辦學性質。”第七章第五十三條同時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級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一)將學校分為重點學校和非重點學校的;(二)改變或者變相改變公辦學校性質的”。
山西省教育廳一位張姓專家則評論說,在國家和山西省宣布已全面普及和實現九年制義務教育的大背景下,“知達”的存在突兀而荒謬。少數人占了便宜,撈得實惠,讓群眾抱怨社會,讓黨和政府的形象受損,如此事情,再也不能遷就下去,應該即刻停止,恢復公辦。
不少學生家長還向記者反映,“知達”學校有諸多問題需引起重視并仔細查證,如由于面向全省考試招生,山大附中周圍居民子女被迫遠離住家求學;招生背后存在黑金市場,交易價超過5萬元;每逢初三,成績差的學生都會被秘密交易到其他學校,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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