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月14日),山西省物價局通報說,本省調整普通高校本科學費標準聽證會下周五舉行。39名聽證人員已經確定,其中,23位是學生、家長等人員。
此次聽證方案是針對本省轄區內所有公辦普通本科高校提出的,共有17所。聽證方案對應調整的時間為:2009年秋季入學的新生開始執行新標準,此前入學的學生執行原標準,即“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
聽證方案的制定遵循6條基本原則,其主要內容是:高等教育屬于非義務教育階段;在綜合考慮本省經濟發展水平、居民承受能力等因素的情況下,按照政府、辦學者和受教育者合理分擔非義務教育培養成本的原則制定學費;學費標準根據年生均教育培養成本的一定比例確定,學費占年生均教育培養成本的比例最高不超過25%,不同專業、不同層次學校的學費收費標準有所差異;提高偏低專業學費標準,降低較高專業學費標準;學費一律按學年收取,不得跨學年預收;調整學費標準后,提取一部分資金,用于資助貧困學生,確保貧困學生完成學業。
擬調整學費標準由原來按文科、理科收費改為按學科門類收費。基本學費標準:文科由現行每生每年2600元調整為3600元和3800元、理科由2800元調整為4000元、工學由2800元調整為4200元、農學由2600元調整為3800元、口腔和臨床醫學由3400元調整為4400元、其他醫學由3000元調整為4200元;降低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和運動訓練專業學費標準,由6000元調整為5500元;外語、藝術專業基本學費標準維持不動;取消熱門專業上浮30%的幅度,降低到熱門專業加500元。調價后,學費平均每生每年提價約1220元左右,平均學費占生均教育培養成本24.4%,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目前已確定的聽證會參加人員除學生和家長等消費者外,還有專家學者4人,省學聯等社會組織3人,省人大等有關部門9人。(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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