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國務院辦公廳發出通知,要求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招收非本地戶籍的普通高校專科以上畢業生,各地城市應取消落戶限制。
通知指出,對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高校畢業生,在研究生招錄和事業單位選聘時實行優先。鼓勵高校畢業生在項目結束后留在當地就業,今后相對應的自然減員空崗全部聘用服務期滿的高校畢業生。
此外,鼓勵高校畢業生到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就業。對企業招用非本地戶籍的普通高校專科以上畢業生,各地城市應取消落戶限制(直轄市按有關規定執行)。勞動密集型小企業招用登記失業高校畢業生等城鎮登記失業人員達到規定比例的,可按規定享受最高為20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扶持。(記者 張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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