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觀點
上海交通大學教授 熊丙奇:
“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尚難回應公眾質疑
本報記者 豐捷
傳聞已久的“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實施方案11月8日由北大招生辦正式公布。此舉會對持續推進同時也飽受爭議的招生體制改革產生何種影響?上海交通大學教授熊丙奇11月9日明確表示,“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尚難回應公眾質疑。
北大公布的實施方案,似乎回應了此前關于中學校長實名推薦的質疑,但熊丙奇直言,這些舉措能否真正保證校長實名推薦的公平公正尚需觀察。就推薦中學的資質評審來說,是依照教育聲譽、學術聲譽,還是與大學的親疏關系?是由大學行政領導對其資質進行評判,還是由獨立的教授委員會(招生委員會)進行評判?鑒于大學與中學存在的各種問題,人們對資質評審可能受非教育因素干擾的擔心并沒有消除。
在熊丙奇看來,推薦信息的全面公開,是保證招生透明、公正的必然要求。而鑒于此前高校自主招生公示、加分公示存在的信息簡單化、粗陋化問題,熊丙奇認為,北大提出的信息公開,更需注意以下問題:一是公示信息能否盡量完備,比如推薦學生的信息,除姓名、學校、科類、男女外,能否包括中學各學年各科成績、獲得各項獎勵的情況、校長的詳細推薦評語;二是公示能否真正做到公開,即除了在高校自己的招生網站進行公示外,能否借助門戶網站進行公示。
對于弄虛作假的處理,熊丙奇認為,北大的方案有些“輕描淡寫”。發生在校長實名推薦過程中的弄虛作假,本質上是高考作弊,當以高考作弊論處。可是,北大對這一行為可能實施的處罰,僅僅是取消中學及校長的推薦資質,以及取消學生的資格,這幾乎就是“零處罰”。
熊丙奇表示,作為一項改革嘗試,要樹立其在公眾中的公信力,必須關注每一個細節。對于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如果北大要使其成為一種可以持續推進的招生改革模式,就必須進一步改革校內教育管理制度,擺脫行政因素對招生的干擾;必須完善信息公開環節,詳盡地公開接納推薦生的標準,以及考生的全面信息;還應將推薦中的弄虛作假行為公之于眾,并報教育部門、司法機關嚴肅查處。假如無法做到這些,那么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將存在腐敗可能,難以得到公眾的信任,這也將影響到大學的教育聲譽。(本報北京11月9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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