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5月,《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正式公布,明確提出:要逐步提高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占國內生產總值比例,到2012年達到4%。
其實,教育“追4”行動早在上世紀90年代就已拉開。1993年,4%就被寫進了當時的《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并希望在上世紀末完成。然而,十幾年過去,教育投入一直不曾達標,成為政府與社會之痛。
今天起,本版將推出特別報道《看教育如何追4》,希望在國際視野與歷史時空中,幫助大家了解“追4”行動的背景、難度、路徑,振奮精神,共同去“追4”,振興中國教育。
核心提示
□4%是基于國際標準和我國國情提出的,具有科學性和前瞻性
□4%的目標,相當于發展中國家在上世紀80年代的平均水平
“教育經費4%”,已經成了中國教育界和公眾的一個情結。多方人士認為,這一指標重點借鑒了上世紀80年代一個名為“教育經費占國民生產總值合理比例研究”的國家課題項目的結果。
王善邁,現任北京師范大學首都教育經濟研究院執行院長。正是該課題組的成員之一,也是《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的參與者之一。面對本報記者,王教授獨家解密這個數字的來歷。
1983年成立國家級課題組,主要參照了39個市場經濟國家
背景:1983年初,全國兩會召開之前,教育經費短缺問題成為代表委員、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高度關注的熱點。中央領導要求研究政府教育經費應在國民生產總值中占多大比例的問題。這一課題后被列入國家社會科學基金規劃研究項目。由北京大學厲以寧和陳良焜教授、北京師范大學王善邁教授、中央教科所孟明義研究員等多位教育經濟學專家組成課題組,在1983年便開始著手研究這一國家課題。
“回答政府教育支出占國民或國內生產總值的合理比例,首先需要解決的是方法論問題。”王善邁回憶道。
課題組經過研討認為,經濟是教育發展的基礎。一個國家在一定時期能為教育提供多少財政資金,取決于該國的經濟發展水平。度量一國經濟發展水平一般用人均國內生產總值表示,但是不同國家經濟發展水平差別很大,不能在國家間進行簡單比較。
“課題組研究的目標,是找出同等經濟發展水平條件下政府教育支出的合理比例。這就需要進行國際比較。”王善邁說,國際比較也有兩種方法,其一是算數平均法,其二是計量經濟法。
算數平均法比較通行。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一年一度的《全民教育全球監測報告》,在統計政府教育支出所占比例的平均數時,將200個國家的政府教育支出作為分子,將世界各國的GDP總量作為分母。同時對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進行分組統計;對北美、歐洲、中東等按地區分組比較。
“但課題組認為這樣的數字沒有意義。”王教授解釋,因為一個平均數涵蓋200個國家或者幾十個國家,而這些國家的經濟發展水平并不一樣。比如現在中國的人均GDP是3000多美元,和人均GDP幾萬美元的國家不可相提并論。
課題組最終選用了經濟計量學方法。
王教授介紹,當時的計量工作設想分三組:第一組選擇39個人口在1000萬以上的市場經濟國家,時間跨度為20年的政府教育支出和人均GDP;第二組選擇15個當時的社會主義國家,歷時15年的政府教育支出和人均GDP的數據;第三組分析中國從1953年到1983年的政府教育支出和人均GDP。
“第二組和第三組的數據有很多不確定因素,相關數據并不準確。我國那30年并沒有這方面的國家統計機制,數據全是由研究人員自己調研出來的。第一組數據才最具有研究價值。”王善邁說。
隨后的工作漫長而艱苦,僅采集數據和進行數據加工,就花了近1年時間。歷時兩年,課題組拿出了最終成果,給出計算同等經濟發展水平下政府教育支出比例下限的計算公式:按照鄧小平提出的2000年中國人均GDP達到800到1000美元標準,以及當時的實際匯率計算,到2000年中國政府教育支出占GDP的比例,應該是3.87%左右。
而這一比例,相當于上世紀80年代發展中國家平均水平。
指標出現調整,目標從3.87%升至4%,為上世紀80年代發展中國家平均水平
背景:1993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頒布的《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提出財政性教育經費占國民生產總值的比例,在20世紀末達到4%。但分子指標已從研究報告中的“政府教育支出”變為“財政性教育經費”。而2010年版的4%中,繼續沿用了后一指標。
當初3.87%的占比,課題組采用的分子指標是“政府教育支出”。1993年版教育綱要中,4%占比的分子指標,改為“財政性教育經費”,分母并未改變。后者的概念大于前者,政府教育支出在財政性教育經費中占很大比重。正是分子數擴大了,讓占比也隨之增大了。
“這個口徑的計算,更多考慮到了中國的國情,與國際標準更具可比性。”東北財經大學副校長呂煒,曾主持“教育政策研究課題”,對這方面情況也做過專門研究。
他說,厲以寧、王善邁他們課題組把“分子”確定為政府教育支出,這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慣常采用的“公共教育支出”概念,強調各級政府的經常性公共教育支出和資本公共教育支出,而不包括家庭教育支出。
然而,在西方市場經濟國家,政府收支和財政收支是同一概念,必須通過政府預算來反映。而我國的國家財政收支存在著預算內和預算外之分。因此,關于政府財政的統計分析比較,不能僅僅考慮財政預算內基數。
據呂煒了解,根據國務院相關部門意見,財政部門又進一步將我國公共教育支出的計算口徑擴大為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與國際口徑相比,新增了三項:城鄉教育費附加、企業辦學支出和校辦產業減免稅部分用于教育的支出。并將此指標正式列入1993年的《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之后又在《教育法》中做出相應規定。
1994年教育部、國家統計局、財政部三部門發布的《全國教育經費執行情況統計公告》中也證實了這種口徑。
現在回頭看,王善邁也認為,“當時的研究只考慮了教育經費的增量,沒有考慮相應的教育設施等存量。”他告訴記者,發達國家的教育基礎條件較好,發展中國家的教育發展考慮更多的是增量。可是存量不夠,最直接的影響因素是財政收入水平。
雖然與國際常用的名稱出現了變化,但在王善邁、呂煒看來,現在用“財政性教育經費”作指標,與國際口徑中的“公共教育支出”更具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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