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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
公開征求意見公告
《云南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研究制定工作自2009年7月啟動以來,在深入調研、廣泛聽取意見建議的基礎上,經反復研究修改,并經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領導小組同意,形成了公開征求意見稿,現予以公布,歡迎社會各界提出意見建議。
公開征求意見時間:2010年9月1日8時至9月15日24時。
各界人士可通過信函、電話、電子郵件等形式提出意見建議。
電子郵箱:ghgy@ynjy.cn
教育廳門戶網站:http://www.jnjy.cn
來函請寄:昆明市學府路2號云南省教育廳轉《規劃綱要》意見收集組。郵編:650223。 聯系電話:0871—5102789。
特此公告。
云南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工作小組辦公室
2010年9月1日
序 言
教育是民族振興、社會進步的基石,是提高國民素質、促進人的全面發展、開發人力資源的根本途徑。進入新的世紀,教育的先導性、基礎性、全局性、戰略性作用更加突出。優先發展教育,提高教育的現代化水平,對建設富裕民主文明開放和諧云南,促進經濟繁榮、社會進步、邊疆穩定、民族團結具有決定性意義。
新中國成立60年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32年來,云南教育事業發生了巨大變化,取得了豐碩成果。各級各類教育長足發展,教育投入大幅增長,辦學條件明顯改善,教育改革逐步深化,辦學水平不斷提高。進入本世紀以來,農村教育優先發展,城鄉免費義務教育全面實現,職業教育快速發展,高等教育進入大眾化階段,教育公平不斷推進。教育事業的發展提高了全省各族人民的整體素質,為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作出了重大貢獻。
今后5到10年,是云南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現代化建設步伐的關鍵時期,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市場化、農業產業化、國際化加快推進,經濟發展方式、社會管理方式、人民生活方式快速轉變,給教育發展提出新的要求;將云南建設成為綠色經濟強省、民族文化強省和中國面向西南開放的重要橋頭堡發展戰略,對人才培養提出新的任務。發展云南教育事業,提高國民素質、培養創新人才的重要性、緊迫性進一步凸顯。云南教育事業面臨著發展高水平高質量的教育、提供更加豐富優質的教育資源、構建體系完備的終身教育體系、健全充滿活力的教育體制機制等新任務。
面對新的發展機遇和挑戰,云南教育總體上還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對各類型各層次人才的需要,還不能滿足人民群眾對接受良好教育的需求,教育機構所能提供的教育機會和人民群眾對接受教育的需求之間的矛盾,仍然是教育事業的基本矛盾。教育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尚未充分體現,各級各類教育發展水平與全國平均水平的差距依然很大,城鄉之間、區域之內教育發展不平衡,民族、邊境和貧困地區教育發展明顯滯后,教育不公平問題還較為突出;教育投入明顯不足,基礎設施建設、師資隊伍建設和改善辦學條件的力度與教育快速發展的要求不相適應;教育體制機制不活,內部結構、布局不盡合理,教育質量、水平有待提高;學校管理相對薄弱,辦學活力不足,培養創新型、應用型人才的能力不強。接受優質教育成為人民群眾的強烈期盼,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發展成為社會的共同心聲。
云南未來的發展,關鍵靠人才,基礎在教育。各級黨委、政府必須始終堅持把教育擺在優先發展的地位。按照面向現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來的要求,適應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建設創新型云南的需要,把各級各類教育發展列入當地經濟社會總體發展規劃,堅持育人為本,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促進公平為重點,以提高質量為核心,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努力實現云南教育的跨越式發展,為云南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作出更大貢獻。
第一部分 總體戰略
第一章 指導思想和發展方式
(一)指導思想。
始終堅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實施科教興滇、人才強省和“橋頭堡”戰略,優先發展教育,加強現代教育體系建設,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建設人力資源強省。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教育為現代化建設服務,為人民服務,與生產勞動和社會實踐相結合,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始終堅持“優先發展、育人為本、改革創新、促進公平、提高質量”的教育工作方針,始終把教育擺在全省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把育人作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把改革創新作為教育發展的強大動力,把促進公平作為云南教育基本政策,把提高質量作為教育改革發展的核心任務。全面推進云南現代教育事業科學發展,緊密結合云南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求,把握云南教育發展的階段性特征,堅持以人為本,遵循教育規律,面向社會需求,優化結構,促進教育速度、規模、結構、質量、效益有機統一,協調發展,努力推進云南教育現代化。
始終堅持以人為本、全面實施素質教育。面向全體學生,促進學生全面發展,著力提高學生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勇于探索的創新精神和善于解決問題的實際能力。堅持德育為先,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融入國民教育全過程,加強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最新成果教育,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和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強生命、生存和生活教育,促進德育、智育、體育、美育有機融合,引導學生形成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
始終堅持教育優先發展和依法治教。把教育擺在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切實保證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優先安排教育發展、財政資金優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資源優先滿足教育和人力資源開發需要,逐步實現基本公共教育服務均等化。積極推進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不斷提高教育行政部門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依法落實學校的辦學自主權,不斷完善教育行政執法監督制度,保障學校、學生、教師、校長和舉辦者的權益。
(二)發展方式。
提速增效,跨越發展。堅持教育資源總量合理增長與努力提升教育質量并重,以全國各項教育發展平均指標為目標,加速度、擴規模、調結構、轉方式、提質量,全面提速增效,實現云南教育跨越式發展。
分類指導,整體推進。遵循經濟社會發展規律和教育規律,充分考慮不同地區、不同學段的差異,分區規劃,分類指導,調整結構,優化布局,整體推進全省各地、各級各類教育協調發展。
改革創新,擴大開放。以體制機制改革為重點,加快質量評價、考試招生等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的改革步伐,積極探索云南教育創新發展、特色發展的新路子。以國際化視野、本土化行動擴大教育對外開放,增強生機活力,提高教育質量和水平。
第二章 戰略目標和主要目標
(三)戰略目標。到2020年,基本實現教育現代化,基本形成學習型社會,力爭進入人力資源強省行列,使云南教育與全國教育共同發展,使云南孩子同全國孩子共同成長。
實現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到2020年,全省教育整體水平達到全國平均水平?;酒占皩W前教育,學前一年毛入園率達到95%;掃除青壯年文盲,鞏固提高九年義務教育水平,義務教育鞏固率達到95%;普及高中階段教育,高中階段毛入學率達到90%;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合理確定高中階段普、職比例;提高高等教育大眾化水平,毛入學率達到40%;主要勞動年齡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從8年提高到11年,新增勞動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從7年提高到13.5年。
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堅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保障全省各族人民享有接受平等教育的機會。建成覆蓋城鄉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務體系,逐步實現基本公共教育服務均等化,縮小城鄉差距、地區差距、學校差距。努力辦好每一所學校,教好每一個學生,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切實解決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問題。保障殘疾人受教育權利。
提供更加豐富的優質教育。幼兒園、義務教育學校、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巨k學條件達到標準化要求,普通本、專科院?;巨k學條件達到合格以上標準,教育質量整體提升,教育現代化水平有較大提高。優質教育資源總量不斷擴大,人民群眾接受高質量教育的需求得到較大滿足,各類人才的競爭能力明顯增強。
構建體系完備的終身教育。學歷教育和非學歷教育協調發展,職業教育和普通教育相互溝通,職前教育和職后教育有效銜接。繼續教育參與率大幅提升,從業人員繼續教育年參與率達到45%?,F代國民教育體系更加完善,終身教育體系基本形成,促進全體人民學有所教、學有所成、學有所用。
健全充滿活力的教育體制。進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觀念,深化改革,提高教育開放水平,形成立足云南、服務全國、面向國際國內人才市場需求,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相適應的,充滿活力、富有效率、更加開放、科學發展、特色鮮明的教育體制機制,發展具有中國特色和較高水平的現代教育。
(四)主要目標。
表1 教育事業發展主要目標
注:高中階段教育在校生含中等職業教育學生數;高等教育在校生含高等職業教育學生數;
表2 人力資源開發主要目標
括號內為國家指標,兩者相同時未標出。
第二部分 發展任務
第三章 學前教育
(五)基本普及學前教育。以基本普及學前三年教育為目標,全面提升學前教育的整體水平。到2020年,經濟較發達地區基本普及學前三年教育,經濟欠發達地區基本普及學前一年教育,有條件的地方普及學前兩年教育。重視0至3歲嬰幼兒教育。
(六)明確政府職責。建立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公辦民辦并舉的辦園體制。加快學前教育立法工作,規范辦園行為。加強學前教育管理,提高幼兒園辦園質量。加大政府投入,制定學前教育辦園標準和收費標準,完善成本合理分擔機制,制定幼兒教師配備標準,依法落實幼兒教師地位和待遇,建立幼兒園辦園準入和督導制度。大力發展縣辦幼兒園,積極扶持民辦幼兒園。
重點發展農村學前教育。支持貧困地區發展學前教育。每個鄉鎮至少設立一所公辦鄉鎮中心幼兒園,將鄉鎮幼兒園納入當地教育體系進行管理和建設。到2020年,省州(市)縣(區、市)級示范幼兒園比例達到30%。充分利用中小學區域布局調整富余的校舍和教師資源,逐年增加有條件和人口較多鄉鎮村的幼兒園數量。充分體現興趣培養、行為引導、智力啟發、思維訓練的幼兒教育特性。完善農村優質和示范幼兒園評估獎勵機制。
第四章 義務教育
(七)大力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建立健全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保障機制,合理配置教育資源,因地制宜加快中小學區域布局調整步伐,積極推進區域內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積極推進學校標準化建設,實施中小學教育技術裝備標準化建設工程,重點加強薄弱學校、農村寄宿制學校的改造,在財政撥款、教師配置等方面向農村學校傾斜。建立和完善校長、教師有效交流機制,繼續探索和創新農村中小學教師補充機制,實現縣域內教師隊伍水平基本均衡。切實縮小校際差距,著力解決擇校問題。實行優質普通高中和優質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名額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初中的辦法。在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就近進入公辦學校的前提下,發展民辦教育,提供選擇機會。
(八)鞏固提高義務教育水平。全面落實義務教育有關政策,強化政府責任,在經費投入、管理機制、質量提升、公平競爭等方面提供充分、有效的制度保障。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確保適齡兒童少年接受良好義務教育。按照以流入地政府管理為主、以全日制公辦中小學為主,切實保證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研究制定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的辦法。建立健全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動態監測機制。嚴格執行義務教育國家課程標準、教師資格標準。深化課程與教學方法改革,開足規定課程,推行小班教學。建立健全教育質量動態監測機制。
(九)減輕中小學生課業負擔。政府、學校、家庭、社會共同努力,綜合治理,把減負落實到中小學教育全過程。充分發揮家庭教育在兒童少年成長過程中的重要作用。依據課程標準和云南教育實際,調整教學要求,改革考試評價制度和學??己朔椒āT鰪妼W生體質,大力開展“陽光體育”運動,科學安排學生的學習、生活和鍛煉,保證學生睡眠時間,保護學生視力。加強校外活動場所建設和管理,豐富學生的課外、校外活動。各種等級考試和競賽不得作為義務教育階段入學與升學的依據。完善減輕學生課業負擔的專項督導機制和問責制度等多元監督方式。
第五章 普通高中教育
(十)繼續擴大普通高中規模。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合理確定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招生比例,今后一個時期總體保持兩者招生規模大體相當。充分考慮各州市教育事業發展的區域和水平差距,分區規劃,分層次推進,不斷提高普通高中辦學規模,逐步消除大班額現象。到2020年,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全面滿足初中畢業生接受高中階段教育需求。加大民族貧困地區高中教育的扶持力度。
(十一)深化普通高中課程改革。注重學生個性形成,注重培養學生主動發展、自強自立和適應社會的能力,克服“應試教育”傾向,全面提高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深入推進課程改革,注重普通高中內涵發展。倡導高中學校特色辦學。優化課程結構,構建新課程體系,穩步推進選修課程建設和學分制改革。完善選課制度,引導學生自主學習、合作學習和探究學習,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的發展。結合區域特點,積極開展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和社會實踐。試行導師制,建立學生發展指導制度,加強對學生的理想、心理、學業等多方面的指導。建立科學的教育質量評價體系,全面實施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建立高中階段學生在普通高中和職業高中之間自由流動學習的機制。
(十二)推動普通高中多樣化發展。推進普通高中辦學體制多樣化,支持民辦普通高中學校發展。擴大優質高中教育資源,有效推進高中集約化辦學。推進培養模式多樣化,滿足不同潛質學生的發展需求。探索發現和培養創新人才的途徑。鼓勵有條件的普通高中根據需要適當增加職業教育的教學內容。探索綜合高中辦學模式,采取多種方式,為在校生和未升學畢業生提供職業教育。
第六章 職業教育
(十三)完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緊緊圍繞經濟社會發展對高素質勞動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形成適應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地方產業結構調整要求、體現終身教育理念、中高等職業教育協調發展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繼續完善職業教育支持政策,健全職業教育投資保障、師資保障、受教育者資助保障機制,切實加強職業教育基礎設施建設,推進職業教育基地化、集團化、專業化、多元化、國際化發展。
(十四)統籌發展中等與高等職業教育。加快中等職業教育發展步伐,改善現有中等職業學校的辦學條件,力爭使所有學校達到合格職業學校的建設標準。從實際出發,統籌推進中等職業教育與高等職業教育的發展,保持高等職業教育與普通本科在校生比例大體相當。做大做強與云南支柱產業、低碳經濟、特色產業、高新技術產業等密切相關的職業院校和專業群,建立技術產業職業教育聯盟。多渠道加大對職業教育的投入,積極引導和鼓勵行業企業辦好職業教育。
(十五)加速發展邊境和農村地區職業教育。合理布局職業教育學校,分區域發展不同層次、不同類別的職業院校。統籌農村教育資源,繼續完善縣、鄉(鎮)、村三級農民職業教育培訓網絡建設和管理,擴大農村職業教育培訓覆蓋面,支持職業學校積極參與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根據需要建設好25個邊境縣級地區職業學校(職教中心),吸納當地生源接受職業教育,拓寬職業教育繼續學習通道。逐步實施農村新成長勞動力免費勞動預備制培訓。
(十六)創新職業教育發展模式。促進校企合作制度化,鼓勵以產學研用為紐帶,以專業群為依托,組建和完善行業性、區域性職業教育集團。創新和改革教學方式,堅持學校教育與職業教育培訓并舉,加強學校專業和實訓基地建設,提高學生職業能力,全面提高職業教育質量。加強基礎教育、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統籌,促進農科教結合。加強涉農專業建設,提高職業教育對農業經濟發展的支持力度。完善職業教育教師的評聘辦法,加快“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加強職業教育保障體系建設,吸收企業參加職業教育質量評估,增加企業對職業教育的責任。完善校企合作、工學結合、頂崗實習的人才培養模式,實現職業學校教育與崗位技能需求對接。
第七章 高等教育
(十七)適度擴大高等教育規模。加大政策、經費支持力度,完善高等教育投融資機制,多渠道籌措辦學經費,強化和完善高校基礎設施建設,改善高校辦學條件。根據地方經濟社會發展需要,適度新增具有區域特色的高等學校。優化高等教育區域布局結構,調整優化人才培養結構,擴大應用型、復合型、技能型人才培養規模。支持學校不斷提升辦學水平,擴大高校影響力。逐步擴大外國留學生的就學比例和專業學科學習層次。積極發展高等職業教育。繼續適度擴大高等教育規模。
(十八)努力提高高等教育質量。加強學科專業建設,重點打造一批國家、省部級特色學科和專業。加強高校內外實習基地、實驗室和課程教材建設,形成優勢學科群和特色精品課程。促進多學科交叉和融合,形成科學人文并重、強化實踐教學環節的新型教育教學模式。建立高校教學聯盟,完善學分制度,實行彈性學制,促進文理交融,通過學分互認、學生流動等機制,實現優質高等教育資源共享。推進教師隊伍建設,組建名師團隊,改革應用型課程教師和高校輔導員聘用機制,建設專兼結合的應用型教師隊伍。嚴格教學管理,把教學作為教師考核的首要內容,把教授為低年級學生授課作為重要制度。支持學生參與科學研究,完善高等學校教學質量管理與評價機制,健全教學質量保障體系。完善高校教育質量監控長效機制,建立高校教學狀態數據公示制,鼓勵社會各界參與高校的管理與監督。建立畢業生就業跟蹤調查機制,強化高校就業指導服務能力。積極參與和設立國際學術合作組織、國際科學計劃,參與國際專業質量認證,提高高等教育國際競爭力。
(十九)著力提升高??蒲兴胶蜕鐣漳芰?。加大高?;A與應用研究的經費和政策支持力度,大力開展自然科學、哲學和社會科學研究。根據社會經濟發展需求,明確高校科研定位,遴選并資助高校科研重點項目和重大專題項目,實施科研助理計劃,充分發揮研究生在科研中的作用。完善科研評價機制。鼓勵高??萍紕撔拢纬筛骶咛厣目蒲蓄I域和科技創新平臺。推進高校創新組織模式,加強創新團隊建設。創立高校、科研院所、行業企業聯合培養人才和科研合作新機制,促進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科技與教育資源共享。推動產學研用合作,提高科研成果轉化率,規范校辦產業發展。鼓勵高校積極參與政府、行業與企業的決策與咨詢工作。深入實施“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繁榮計劃”。支持高校開展科學普及工作,積極推進科學文化傳播。
(二十)積極推動高校辦出特色。建立高校分類體系和各級各類高校評估評價標準,對高校實行分類指導管理,分層次、分類別加快發展。鼓勵在不同領域、不同層次辦出特色,爭創一流。建設一批有特色的示范性高職學校。完善學位授權體系,合理結構,加快發展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以“211工程”學校建設為龍頭,以特色優勢重點學科建設為支撐,以重大項目成果為標志,努力推進區域高水平大學建設。緊密結合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制定重點學科、特色學科的布局規劃,超前部署前沿學科、新興學科。促進區域內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產業發展規劃與高等教育學科建設規劃緊密結合,提高學科建設對產業振興、社會發展和科技創新的支撐力。
第八章 繼續教育
(二十一)加快繼續教育發展。大力發展非學歷繼續教育,穩步發展學歷繼續教育,全面開展初中后、高中后、大學后繼續教育,重視老年教育,促進各類學習型組織的廣泛建立。依托社區和鄉村學習組織及其資源,開展繼續教育和職業培訓,開展科普活動,掃除青壯年文盲,創新發展農村勞動者的繼續教育,基本形成全民學習、終身學習的學習型社會。
(二十二)加強繼續教育制度建設。政府成立跨部門繼續教育協調機構,統籌整合繼續教育資源。行業主管部門或協會負責制定行業繼續教育規劃和組織實施辦法。加強繼續教育的監管和評估,健全繼續教育激勵機制,推進繼續教育與工作考核、崗位聘任(聘用)、職務(職稱)評聘、職業注冊等人事管理制度的銜接。支持企事業用人單位為從業人員提供繼續教育。對農民、失業人員、殘疾人、退役士兵等的技能培訓給予資助。改革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考試制度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制度。
(二十三)逐步構建靈活開放的終身教育體系。加強終身學習網絡和服務平臺建設,完善終身教育服務體系。推進地方終身教育立法。大力發展現代遠程教育,建設以衛星、電視和互聯網等為載體的遠程開放繼續教育及公共服務平臺。辦好云南開放大學。鼓勵學校、科研院所、企事業單位等組織開展繼續教育,建設社區學習中心,形成校內校外相互補充,學校教育、家庭教育與社會教育有機結合的良好氛圍。積極搭建繼續教育資源,搭建終身學習“立交橋”,建立繼續教育學分積累和轉換制度,努力滿足社會成員學習多樣化、個性化和非職業化的需要。
第九章 民族教育
(二十四)大力發展民族教育事業。加強對民族教育工作的領導,將民族教育作為云南教育發展的重點領域,優先發展民族教育事業。切實解決民族教育事業發展的特殊困難和問題。進一步加大對民族地區教育事業尤其是人口較少民族教育事業的扶持力度。公共教育資源要向民族地區傾斜。將民族地區學前一年教育納入免費教育范疇,予以保障。免除七個人口較少民族和四個省定特困民族學生的各級各類教育學費。在省一級完中增設少數民族高中班,享受民族生待遇。參照中職補助標準給予邊遠民族貧困地區普通高中學生生活補助。加強民族地區寄宿制學校建設,提高寄宿制學校學生生活補助標準。到2020年,全省各級各類學校少數民族在校生比例與少數民族人口比例大體相當。進一步加大對民族貧困地區教育的對口支援力度,積極開展不同層級政府和教育部門、學校間的教育對口支援,完善多層次、多類型教育幫扶和支援機制。
(二十五)廣泛開展學校民族團結教育。加強民族團結教材建設,在各級各類學校廣泛開展民族團結教育。充分利用民族文化寶庫,豐富素質教育內容。挖掘民族文化教育資源,突出多元民族文化教育特色,支持各級各類學校開發少數民族文化校本課程,推進以校本教材為主、學科滲透為輔、綜合實踐活動并行的民族文化教育教學活動。鼓勵開展民族傳統技能學習,加強民族文化教育與其它學科的聯系。充分發揮教育對民族文化傳承和保護的促進作用。
(二十六)推進少數民族高層次人才培養工作。繼續實施好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培養計劃,每年完成國家規定的少數民族碩士、博士的培養計劃。開設省內高校民族預科班,建立云南少數民族本??祁A科教育基地。鼓勵省內各類高校開展面向少數民族地區特殊行業的專門人才定向培養工作。與東中部地區的高中合作舉辦少數民族高中班,拓展民族地區人才培養模式。支持民族院校加強學科和人才隊伍建設,提高辦學質量和管理水平。制定優惠政策,鼓勵支持高校畢業生到民族地區任教。
(二十七)強化雙語教育工作。大力推進民族地區雙語教學。加強學前雙語教學,為少數民族兒童搭建語言溝通的橋梁。全面推廣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尊重和保障少數民族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化接受教育的權利。加大通曉少數民族語言師資培養。積極培養“民漢兼通”人才,加大投入建立省級、州(市)級雙語教師培訓基地,加快雙語教師培養力度,建立適應云南多民族、多語言、多文字的雙語教育體制和課程體系。編譯、出版符合國家教育方針和不同民族中小學特點的雙語教材,并逐步向較高層次發展,省政府設立專項資金支持推廣雙語教學工作。
(二十八)提升邊境地區教育水平。將國門學校建設納入橋頭堡建設工程,增加投入,全面改善邊境地區民族教育辦學條件。完成邊境口岸中小學、幼兒園的標準化建設,優先支持25個邊境縣的117個邊境沿線鄉鎮中小學校標準化建設。適當提高邊境縣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生活費補助標準。重點加強邊境州市高校建設,提升邊境州市高校辦學水平和辦學質量,增強對周邊國家的吸引力。提高在邊境縣執教教師的綜合素質、教育教學能力和福利待遇。建立開展勤工儉學、幫困助學的長效機制。
(二十九)努力縮小邊疆貧困地區與經濟較發達地區的教育差距。加大對貧困地區的教育投入,改善中小學辦學條件,合理調整中小學區域布局。明確貧困地區教育工作的重心,大力發展基礎教育和中等職業教育。建立具有普教和職教相互滲透的多種形式的課程體系。以鄉土教材和實用技術教材為主。制定分類指導、重點幫扶政策,加大指導和培訓力度,創新貧困地區教育教學方式,培育特色學校。積極拓展和開發教育資源,優化資源配置,提高教育教學資源使用效率。支持民族地區開展現代遠程教育,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實行不同區域間的干部轉任和教師交流制度,鼓勵教育發達地區學校優秀干部和教師到民族貧困地區學校任職任教。對堅守民族、貧困地區的一線教師要給予特殊政策照顧,使其安心從教。
第十章 特殊教育
(三十)推進特殊教育發展。各級政府要加快發展特殊教育。特殊學校建設要因地制宜,到2020年,基本實現州市和人口在30萬以上、殘疾兒童較多的縣(市)都有一所特殊學校。也可打破行政區劃按需建設,可建在職教中心內。鼓勵和支持各級各類學校接受殘疾人入學,不斷擴大隨班就讀和普通學校特教班的規模。全面提高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普及水平,加快發展殘疾人高中階段教育,大力推進殘疾人職業教育,重視發展殘疾兒童學前教育、殘疾人高等教育。
(三十一)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機制。嚴格執行國家制定的特殊教育學校基本辦學標準,制定學生人均公用經費標準和教職工編制標準。完善對殘疾兒童的特殊援助辦法,逐步實施殘疾學生高中階段免費教育。改善特殊教育辦學條件,及時更新和配足特殊教育學校必要的教學設備及用具。提高特殊教育學校教師素質和專業化水平,落實特殊教育教師待遇。設立專項經費,支持特殊教育學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加大對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的資助力度。
第十一章 教育國際化
(三十二)實施教育“橋頭堡”建設工程。充分發揮云南開展教育國際化的區域和資源優勢,通過與東南亞、南亞國家及其他國家全方位、多層次、寬領域、高水平的教育交流與合作,全面推進云南教育國際化進程。實施來華和出國留學預備教育,努力發展一批國際學校,建設包括幼兒教育、義務教育、高中階段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繼續教育的國際化教育體系,把云南建設成為中國面向西南教育對外開放的重要窗口。經過5-10年的努力,建好國際教育家園、國際教育基礎建設平臺、國際教育人才培養平臺、國際教育交流合作平臺,構建內外聯動、平等互信,資源共享、互利共贏,政府主導、多方參與的開放型教育體系,形成符合“橋頭堡”戰略需要的特色鮮明、結構優化、布局合理的教育發展模式。
(三十三)引進海內外優質教育資源。吸引境內外知名學校、企業、教育和科研機構,合作設立國際化教育教學、實訓、研究機構或項目。以優惠政策,在重點學科、重大科研項目和教育服務支柱產業等領域,有計劃地吸引海外優秀人才和學術團隊。提高高等學校聘任外籍教師的比例,提升外籍教師開展非語言類課程教學工作的比重。引進境外優秀教材和課程,建立教師互派、學生互換、學分互認、學位互授聯授機制。
(三十四)提高教育國際合作與交流的水平和層次。加強普通中小學、職業學校、高校的國際合作與交流。鼓勵有條件的普通中小學、職業學校招收周邊國家學生。積極擴大高校招收來滇留學生規模,特別是學歷教育留學生規模。增加政府獎學金數量,重點資助東南亞、南亞來滇留學生。創新和完善公派出國留學管理機制,提高公派留學效益。建立對優秀自費出國留學生的資助和獎勵制度,提高對自費留學人員的服務和管理水平。鼓勵高校高年級學生到海外實習。加強與國外高水平大學合作,建立教學科研合作平臺。推動省內高校海外辦學,探索在國外建立教育對外發展辦事機構。加大漢語國際推廣和中華文化傳播的力度,加速境外孔子學院(課堂)和漢語培訓中心建設,提高辦學水平和質量。擴展交流合作內容,在教育教學、招生考試、學分學制等各個環節創新國際合作模式。
第三部分 體制改革
第十二章 管理體制改革
(三十五)加強政府教育統籌。以轉變政府職能和簡政放權為重點,深化現代教育管理體制改革,形成政事分開、權責明確、統籌協調、規范有序的現代教育管理體制。進一步加大省級政府對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統籌管理義務教育,推進城鄉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依法落實發展義務教育的財政責任。促進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合理分布,加快普及高中階段教育,重點扶持困難地區高中階段教育發展。促進職業教育協調發展和資源共享,支持行業、企業發展職業教育。完善以省級政府為主管理高等教育的體制,合理設置和調整高等學校及學科、專業布局,提高管理水平和辦學質量。完善省對省以下財政轉移支付體制,加大對經濟欠發達地區的支持力度。統籌推進教育綜合改革,促進教育區域協作。加強政府監督管理力度,建立健全教育督導制度、教育審計制度、教育投融資制度、教育工程招投標制度、教育質量監測與評價制度、教育問責機制等,形成完善的教育監督管理體系。積極引導和發揮社會組織的作用,引導和培育行業協會、專業學會、慈善基金會等非營利、公益性社會中介組織和機構,參與教育事務的認證、評估、審計、仲裁等活動。
(三十六)健全現代教育決策機制。建立教育決策咨詢研究機制,為教育改革和發展提供科學的咨詢論證,規范和推進重大教育決策公示、通報、聽證制度。法規草案、規范性文件和重大政策措施的制定、修改,要廣泛聽取人民群眾的意見和建議。涉及面廣、與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重大事項或涉及不同利益群體利益的重大決策,要組織聽證。充分發揮專家、學者在重大教育決策和項目實施過程中的作用。
第十三章 人才培養體制改革
(三十七)更新人才培養觀念。深化教育體制改革,關鍵是更新教育觀念,核心是改革人才培養體制,目的是提高人才培養水平。樹立全面發展觀念,大力實施生命、生存、生活教育,努力造就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高素質人才。樹立人人成才觀念,面向全體學生,促進學生成長成才。樹立多樣化人才觀念,尊重個人選擇,鼓勵個性發展,不拘一格培養人才。樹立終身學習觀念,為持續發展奠定基礎。樹立系統培養觀念,推進小學、中學、大學有機銜接,教學、科研、實踐緊密結合,學校、家庭、社會密切配合,加強學校之間、校企之間、學校與科研機構之間合作以及中外合作等多種聯合培養方式,形成體系開放、機制靈活、渠道互通、選擇多樣的人才培養體制。
(三十八)建設現代人才培養體系。創新人才培養模式,疏通不同學段間、普通教育與職業教育間、不同學校間、不同專業間等人才培養渠道,實現全方位的教育銜接。增強社會、學校和家庭教育融會貫通和協同發展,形成開放、靈活、互通、多樣的人才培養體系。
基礎教育要為學生的終身發展奠基,以優化學生學習方式、明確學生學習任務和構建現代教學評價體系為重點,加強基礎教育質量監測,倡導啟發式、探究式、討論式、參與式等教學方式,重視培養和提高學生思考、探索、創新的能力。
職業教育以培養高技能型應用型人才為目標,整合教育、科技、產業培養資源,增加學生生產實習實訓,提高綜合職業能力。
高等教育以培養高層次、高質量、創新型人才為重點,建立高校教學質量監督保障機制,推行產學研聯合培養的“雙導師制”,促進省院省校合作,加強高層次人才培養合作,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和層次,依托重大項目,在創新實踐中集聚和培養一流人才。
第十四章 辦學體制改革
(三十九)深化辦學體制改革。堅持教育公益性原則,健全政府主導、社會參與、辦學主體多元、辦學形式多樣、充滿生機活力的辦學體制。探索公辦學校的多種辦學形式,積極鼓勵社會資金和力量參與公辦學校辦學,激發公辦學校的辦學活力。放開教育領域,形成公平競爭機制,推動教育投融資機制改革,建立引資辦教和銀校合作機制,優化投資環境,引導社會資金以多種方式進入教育領域。鼓勵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按照“強強聯合、強弱聯合、城鄉聯合”的原則,通過點式發展、鏈式發展、塊式發展等模式,實施集團化、多樣化和規?;k學,努力擴大優質教育資源,建立資源互補的高質量教育品牌。
(四十)促進民辦教育發展。民辦教育是教育事業發展的重要增長點和促進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要將民辦教育納入政府統一統籌、規劃和管理。設立專門的民辦教育管理機構,建立民辦教育服務平臺體系,健全民辦教育審批管理和年檢制度,加大政府監管力度,加強對民辦教育的評估,促進民辦學校規范辦學。建立一批示范性民辦教育機構。依法落實民辦學校、學生、教師與公辦學校、學生、教師平等的法律地位,保障民辦學校辦學自主權。清理并糾正對民辦學校的各類歧視政策和做法,積極探索和制定落實促進民辦教育發展的優惠政策。盡快明確和落實民辦學?!懊褶k事業單位”法律地位和屬性。建立和完善民辦學校教師社會保險制度。建立公辦學校教師到民辦學校支教任教制度。建立健全公共財政對民辦教育的扶持政策。政府設立專項資金,用于資助民辦學校發展。建立民辦教育發展基金,給予貧困地區、教育資源稀缺地區的民辦學校及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有力的政策支持和經費獎勵。支持民辦學校創新體制機制和育人模式,提高民辦學校辦學質量。表彰和獎勵發展民辦教育的組織、學校和個人。建立民辦學校辦學風險防范預警機制和校務信息公開制度。建立健全民辦學校法人治理結構和財務管理年度審計制度,明晰產權,明確責任,依法實施民辦學校變更、退出機制。[下轉第十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