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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上海12月23日電(記者俞菀、周蕊)記者23日從上海市政府新聞辦獲悉,2014年起,來滬人員持《上海市居住證》、積分達到標準分值(120分)且滿足其他相關條件的,隨遷子女可在學前教育、義務教育和高中階段招生考試方面,享受與本市戶籍居民同等的公共教育服務。
《關于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就讀本市各級各類學校的實施意見》指出,學前教育階段,上海各區縣教育部門將根據轄區內學前教育資源配置的實際情況,制定并公布本區縣適齡隨遷幼兒入園具體規定。公辦幼兒園在妥善安排本市戶籍適齡幼兒入園的基礎上,根據學額情況,依據持《上海市居住證》且積分達到標準分值(目前為達到120分,下同)、持《上海市居住證》年限等條件設定先后順序,統籌安排隨遷幼兒進入公辦幼兒園。
義務教育階段,持《上海市居住證》的來滬人員,或連續3年在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靈活就業登記(逐步過渡到3年,2014年要求辦妥1次、2015年要求連續2年辦妥、2016年及以后要求連續3年辦妥)且持有《上海市臨時居住證》滿3年(逐步過渡到3年,2014年要求滿2年,2015年及以后要求滿3年)人員,其隨遷子女在本市接受義務教育。
高中階段招生考試和秋季統一高考方面,來滬人員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且積分達到標準分值的,其子女可在本市參加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來滬人員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且積分達到標準分值,其子女在本市參加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并完成高中階段完整學習經歷后,可在本市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
來滬人員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且積分達到標準分值,且已連續持有《上海市居住證》3年及以上,其子女為本市高中階段學校畢業的,可在本市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就讀職業教育的基本條件與義務教育相同。
根據《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等要求,以“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居住”為基本條件,上海將進一步健全完善權責對等、梯度賦權的隨遷子女公共教育服務制度。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來滬從業人員靈活就業登記的范圍已經涵蓋了這部分人群中的“四個大類、五種人員”。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方面介紹,按照“以業管人”和“屬地化管理”原則,上海目前對醫院外來護工、外來家政服務人員、無雇工的來滬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外來從業人員試行靈活就業登記,其中,外來家政服務人員中近期還納入了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來滬從業人員。政策從今年3月1日實行以來,上海全市已累計辦理靈活就業登記6723人。
上海市教委表示,將根據《實施意見》要求,制定2014年度隨遷子女就學工作意見,切實保障符合條件隨遷子女接受教育的權益。各區縣教育部門要結合區域實際,科學合理制定本區縣學前教育和義務教育階段的具體招生操作辦法,確保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在義務教育階段能享有相應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