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小企業發展再傳“利好”消息。記者昨天從該省人大常委會獲悉,醞釀三年之久的《浙江省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條例》已經該省十屆人大常委會26次會議審議通過,將于今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融資難是目前浙江中小企業共同面臨的突出矛盾。《條例》為中小企業提供資金支持作出了明確規定,要求省、市、縣各級財政安排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省級財政預算在安排中小企業專項資金時應根據年度財政收入情況適當增長。有條件的鄉(鎮)人民政府也應當安排扶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或以其他方式為中小企業發展提供支持。各級扶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重點用于扶持初創的小企業和具有成長性的中小企業。
為推動中小企業的自主創新,《條例》還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推動公共科技基礎條件平臺、行業專業創新平臺和區域創新平臺建設,并且支持中小企業通過技術研發和創新形成自主
知識產權。針對浙江評比濫、培訓亂、攤派多的問題,也用明文規定的方式設置了“紅燈”。同時,鼓勵企業資本、民間資本和境外資本多元投資建立多種形式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以優化資源配置、減輕中小企業負擔。
浙江是中小企業大省。據悉,在目前全省30多萬家企業中,中小企業占99%以上,創造的稅收已占到全省財政收入的近60%,提供的外貿出口占全省的70%,中小企業還為浙江的就業市場提供了1100多萬個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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