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工商總局的數據表明,1999年中國實有個體工商戶3160萬戶,到了2004年,這一數字下降為2350萬戶,6年間凈“縮水”810萬戶,平均每年減少135萬戶。國家工商總局的另一組數據顯示,截至2005年底,全國內資企業實有350萬戶,比上年凈減少30.1萬戶,下降7.9%。
短短6年時間,810萬戶個體戶消弭于無形,如此的銳減實在驚人,聯系到“國內私企平均壽命只有2.9歲”的報道,這一消息發出了危險警號。中央黨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認為,沉重的稅費負擔、缺位的創業服務等,是抑制創業活力的關鍵因素。由此可見,這種消亡不能歸結為單純的市場沉浮,它有著深層次的體制性原因。
眾所周知,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的市民社會日益發育,突出的表現之一即是個體戶飛速發展,個體私營經濟的貢獻占GDP的比重已超過1/3,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成為促進中國社會生產力發展的重要力量。
在當下,如果放任個體戶衰退,不僅損害中國經濟的長遠發展,而且將加劇就業難,造成新的失業大軍。可以說,個體戶的蓬勃發展,最顯見的意義是促進經濟發展,提供就業崗位。深層次意義則是,產權的多元化必將促使社會的多元化,個體戶越發展,越有利于市民社會的發育。同時,個體戶的茁壯成長需要健全的法治環境,這恰恰契合了市民社會的要求。
環顧現實,個體戶的生存環境還可以進一步完善。比如,登記審批制度之繁瑣令人咋舌,
據2005年美國哈佛大學、耶魯大學和世界銀行的4位教授對85個國家和地區的創業環境作了系統調查,結果表明,從注冊一家公司到開業平均所必經的審批步驟數,創辦公司的手續在加拿大只耗時2天,而中國內地則多達111天;“1/3的稅,2/3的費”,個體創業的成本大大增加;當碰到融資等經營困境時,支持的途徑狹小……這一切,既背離真正市場經濟的內涵,也傷害了市民社會的發育。
曾有評論指出,如果中小企業以及隨之而來的個人創業精神遭到扼殺,大型企業的動力也將逐步消失,而擴大中等收入階層人數與實現資源的有效匹配等社會目標也將隨風而去。如果不控制個體戶嬗變的態勢,談何中產階層?面對日漸衰退的個體戶,需要反思的顯然不僅是個體戶本身。(作者:王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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