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企業家調查系統在京最新公布的對4586位企業經營者問卷調查結果表明:
調查結果顯示:企業經營者普遍認同“優秀企業家一定具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感”,企業在創造利潤的同時,也在為社會創造財富,促進國家的發展;企業經營者認識到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對企業的持續發展非常重要,認為近年來企業社會責任意識在不斷提高。
企業經營者高度認同企業履行經濟、法律、倫理、公益四個方面社會責任的重要意義,其中,對經濟責任認同度最高,其他依次為倫理責任、法律責任、公益責任;對股東、員工等內部利益相關者的責任意識高于對客戶、社區等外部利益相關者的責任意識。
調查同時表明,大多數企業經營者比較關注履行社會責任的成本;還有部分企業經營者認為,企業社會責任是企業發展到一定階段才能顧及的事;不少企業經營者將提升企業品牌形象作為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主要動因。
企業經營者認為,企業不履行社會責任的表現主要是“污染環境”、“制造銷售假冒偽劣產品”、“偷稅漏稅”、“不正當競爭”、“發布虛假廣告欺騙消費者”、“拖欠貨款”、“拖欠或壓低員工工資”、“不顧員工的安全和健康”、“商業賄賂”等。
調查發現,對社會責任認識不夠、對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理論和方法缺乏了解、企業經營困難、企業經營者素質不高、缺乏良好的社會誠信環境以及社會相關部門責任履行不到位,被企業經營者認為是導致企業履行社會責任不夠好的主要原因。
企業經營者認為,履行好企業的社會責任,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一方面要在提高企業經營者個人素質的基礎上,提高整個企業對社會責任的認識和履行社會責任的自覺性,尤其需要提高企業的誠信意識和環境保護意識;另一方面要強化社會各界的責任意識,尤其是政府相關部門的責任意識;建立健全相關法規制度,加強全社會誠信環境建設;借鑒有關社會責任的國際經驗和國際標準,總結中國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方面的成功經驗,為建立與和諧社會相適應的現代商業文明而共同努力。
企業經營者普遍認為“優秀企業家一定具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感”,一些企業經營者對履行社會責任的成本比較關注
調查結果顯示,對于“優秀企業家一定具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感”這一說法,絕大多數企業經營者表示認同,同意的占95.8%,不同意的只有3.7%。大多數企業經營者也認同企業的根本責任是“為社會創造財富”和“促進國家的發展”,所占比重分別為87.4%和78.4%,不同意的分別為12%和19%。相對而言,贊同企業的根本責任是“為股東創造利潤”的比重相對較低,同意的為67.9%,不同意的為31.5%。
需要注意的是,不少企業經營者在認同社會責任的同時,也比較關注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成本,可能會權衡企業自身發展和社會貢獻之間的關系。調查結果顯示,近七成(69.7%)的企業經營者同意“履行企業社會責任會增加企業的成本”,對此表示不同意的占28.8%。
關于“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對企業持續發展的重要性”,調查結果顯示,認為 “非常重要”或“比較重要”的企業經營者占83.2%,認為“不太重要”的占11.5%,認為“沒有影響”的只有3.8%。調查表明,企業經營者認識到:履行社會責任不僅是企業家社會責任感的表現,而且有利于企業自身的持續發展。
企業經營者對經濟責任認同程度最高,對公益責任的認同程度相對較低
本次調查借鑒國內外有關企業社會責任的研究成果和理論,參考相關的國際標準,并結合中國社會和中國企業現階段的實際情況,選擇了20個題目來具體了解企業經營者對企業經濟責任、法律責任、倫理責任和公益責任的看法。
調查結果顯示,企業經營者高度認同企業各個方面的責任,認為企業很有必要履行經濟責任、法律責任、倫理責任和公益責任。對履行這四類責任的必要性的打分在5.64~6.49。企業經營者對四類責任的必要性的評價存在一定程度的差異。其中,對經濟責任的認同程度最高(平均為6.49),對倫理責任的認同程度次之(平均為6.36),對法律責任的認同程度居第三(平均為6.23),對公益責任的認同程度相對較低(平均為5.64)。
企業經營者對股東和員工等內部利益相關者的責任意識高于對客戶和社區等外部利益相關者的責任意識
將上述反映企業各方面責任的20個題目按照責任對象的不同來分類,可以計算出企業經營者對企業承擔各類利益相關者責任的必要性的認同程度。其中,消費者權益責任的打分最高,為6.62,其他依次為:股東權益責任(6.36)、員工權益責任(6.30)、環境責任(6.19)、客戶(同行)權益責任(6.11)、國家社會責任(5.88)和社區權益責任(5.83)。
調查表明,總的來說,企業經營者對內部利益相關者(股東和員工)的責任意識高于對外部利益相關者(環境、客戶、社會、社區)的責任意識。
對企業社會責任的國際標準和國際經驗的熟悉程度有待提高
本次調查了解了我國企業經營者對企業社會責任相關知識的熟悉程度。調查表明,大多數企業經營者還沒有系統了解有關企業社會責任的理論觀點和國際標準,對于“同業中領頭企業履行企業社會責任的經驗”和“國內外公司履行企業社會責任的典型做法”的熟悉程度還有待提高。
調查背景
跨入新世紀以來,中國的改革和發展進入了一個新的歷史階段,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實現以人為本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已經成為社會各界的廣泛共識。相應地,人們對于企業的性質和作用,對于企業家的使命與角色,有了更新的認識,時代對中國企業和企業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為當今社會推動經濟發展的最直接力量,企業在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處于特殊的地位,企業承擔社會責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同時,全球范圍的“企業社會責任運動”也對中國企業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在這樣的背景下,為了了解中國企業在履行社會責任方面的現狀與問題,傾聽企業經營者對于企業社會責任的認識與感受,探索落實企業社會責任的有效途徑,中國企業家調查系統(CESS)組織實施了“2006·中國企業經營者問卷跟蹤調查”。調查內容主要包括企業經營者對于企業社會責任的了解與認識、對于企業社會責任履行情況的感知與評價、對于影響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相關因素的看法等。
本次調查是由中國企業家調查系統組織的第14次全國性企業經營者年度跟蹤調查,得到了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人力資源研究培訓中心、國務院研究室工交貿易研究司、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企業分配局、國家統計局國民經濟綜合統計司、中國企業聯合會研究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民經濟綜合司、人事部人才流動開發司、建設部政策研究中心、商務部政策研究室、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法制司、國家稅務總局政策法規司、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宣傳教育中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市場監管部、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行業事務部等有關部門的支持和指導。
與前13次年度跟蹤調查一樣,本次調查以企業法人代表為主的企業經營者群體為調查對象,參考我國經濟結構,按行業進行分層隨機抽樣。調查采用郵寄問卷的方式進行,于2006年8月10日發放問卷13,000份,截止9月26日共回收問卷4,633份,其中有效問卷4,586份,有效回收率為35.3 %。通過部分未填寫問卷與填寫問卷企業的對比分析,未發現存在系統偏差。為使調查分析更為全面和深入,本報告還采用了中國企業家調查系統以往的調查結果。
本次調查主要涉及制造業、采掘業、電力煤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批發和零售業、房地產業、建筑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件業、農林牧漁業以及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等行業,上述行業的企業所占比重分別為:64.3%、1.9%、2.6%、8.6%、5.7%、4.2%、2.5%、1.9%、3.2%和0.9%。從企業的地區分布看,東部地區占60.6%,中部、西部和東北地區分別占18.1%、15.9%和5.4%;從企業規模看,大、中、小型企業分別占12.4%、45.2%和42.4%;從企業經濟類型看,國有企業占12.8%,比2005年減少4.9個百分點;有限責任公司占45.8%,股份有限公司占15.5%,私營企業占11%,外商及港澳臺投資企業占7.7%,股份合作企業占4.2%,集體企業占2.6%。
本次調查的企業經營者平均年齡為48.9歲,比2005年低0.2歲,其中55歲及以上占25.5%,44歲及以下占32.9%,45~54歲占41.6%。文化程度為大專及以上的占79.8%,其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占44.2%。所學專業為管理類的占48.7%,為經濟類的占31.3%。職務為企業董事長或總經理、廠長、黨委書記的占93.3%,其他職務的占6.7%。 (中國發展門戶網 王振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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