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破產清算程序的三鹿集團,從1月8日起,部分債權人收到通知書開始進行債權申報。據悉,債權申報至2月11日結束,2月12日三鹿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將召開。
破產在我國本來就開展不久,三鹿破產案所涉及的清償程序法律節點到底在哪兒成為大家關心的問題。
要得到賠償必須進行債權申報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副教授付翠英表示,按照破產法規定,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第一是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第二是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最后才是普通破產債權。
患兒賠償是否屬于共益債務呢?按照破產法規定,共益債務是指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發生的幾種債務,其中包括債務人財產致人損害所產生的債務。
廣東博浩律師事務所陳北元律師表示,從上述規定看,患兒賠償應該屬于共益債務,應該優先賠償。付翠英認為法院的認定將很關鍵。
中國政法大學破產法專家李曙光說,人身損害賠償債權在破產財產清償中應當享有一定的優先權,這也是世界上多數國家破產法中的通例。我國破產法并沒有規定,但在一些法律規定的優先權制度中已有體現,比如海商法規定的船舶優先權,就是對在船舶營運中發生的人身傷亡損害給予優先賠償。
據悉,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制定有關破產法的司法解釋,人身損害賠償債權是否優先正在考慮。
但目前對患兒家屬而言,如果對賠償不滿意,最重要的是要申報債權。按照破產法規定,法院應在裁定受理破產申請之日起25日內,通知已知債權人,并予以公告。債權申報的期限則是從法院發布受理破產清算公告之日起,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
付翠英表示,債權人要得到賠償必須進行債權申報,由于針對賠償提起的訴訟并未立案,患兒家屬可以按照實際損失申報。
關聯交易債權要等法院認定
三鹿申請破產,影響最直接的除了三鹿員工之外,還有墊付部分召回產品的經銷商、供貨商。
去年12月25日,石家莊市政府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經銷商的貨款將在此前已還30%的基礎上,到2009年1月10日前再支付30%,剩余部分等企業正常生產半年內全部付清。
目前,第二期還款計劃已經開始,石家莊市政府新聞辦公室介紹說,三鹿集團在市政府的幫助下,總籌款約5億元。記者獲悉,部分經銷商已經收到貨款。
按照破產法規定,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六個月內,債務人仍對個別債權人進行清償的,管理人有權請求法院予以撤銷。
盡管石家莊市政府一再強調協議有效,但這樣的還款行為是否符合破產法規定,仍引來不同的看法。
付翠英表示,從媒體報道看,第一階段還款的是三鹿商貿公司,是三鹿的全資子公司。對于關聯交易,破產法規定得并不詳細。一般意義上,第三人愿意無償承擔債務,自然無可厚非。但是三鹿破產必然要轉讓其持有的所有子公司的股份,子公司雖然并不在破產清算范圍內,但承接了債務的子公司若因此股權轉讓價值降低,必然會損害其他債權人的利益,法院可以撤銷。
這筆關聯交易,法院將如何認定值得關注,同時,破產法司法解釋中對關聯交易如何規定,也值得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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