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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安裝Flash播放器國資委 關于央企稅負高的判斷,和之前某媒體做出的“民企稅負遠重于國企”的判斷,形成了鮮明的對比,并引發了坊間的熱議。 供圖:本刊資料庫
中國經濟周刊8月24日報道 《國務院國資委2009年回顧》發布不久,隨即招來了一片罵聲。這再次驗證了國資委主任李榮融說過的一句話:“我想不明白,為什么國企搞不好的時候你們罵,現在我們國企搞好了你們還是罵呢?”
在這次發布的林林總總的數字中,遭致罵聲最多的,是“國企綜合稅負是私企平均值的5倍多”這一論斷。
8月16日,國資委相關人士接受《中國經濟周刊》獨家采訪,公開回應質疑。
“稅負高是央企誠信的表現”
8月3日,國資委以報告的方式,首次對外公開發布關于央企的年度情況匯總。
雖名為“重點向社會披露中央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情況”,但《國務院國資委2009年回顧》(下稱《回顧》),列出了包括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納稅、壟斷行業調整改革、薪酬分配等7項成績單。其中,央企上繳稅金顯得十分搶眼。
《回顧》顯示,在納稅方面,2002年—2009年,央企上繳稅金從2915億元增加到11475億元,年均增長21.62%,累計向國家上繳稅金5.4萬億元。通過數據研究得出,國有企業的稅負明顯高于其他類型企業,近年來稅負均值為27.3%,是私營企業 稅負綜合平均值的5倍多,是其他企業中稅負最高的股份公司的稅負平均值的2倍。
這是國資委首曬成績單,也是第一次公開表述“國有企業高稅負”。
國資委新聞處處長蘇桂峰 8月16日接受《中國經濟周刊》采訪時表示,“中央企業在納稅方面是比較守法的,都能夠做到依法納稅,而不偷稅漏稅。央企高稅負是央企誠信的表現。”
相比西方發達的市場經濟,我國市場經濟起步晚,特別是面對激烈的國內外市場競爭,以及仍待完善的制度法規環境,不少企業,特別是一些中小企業,不可避免地有意或無意地發生偷、漏稅問題。對此,有業內人士將其歸結為:中國稅率相對較高、稅制復雜、公民納稅意識淡薄,于是,偷漏稅成為一個貫穿企業發展的普遍現象。
在蘇桂峰看來,央企在這方面做得比民企要好一些。“相比而言,央企和國企是國民經濟的支柱,從資產屬性上看,它也是國家和人民的財富,沒有偷稅漏稅的動力;再加上這些年審計署對央企監管非常嚴格,央企的經營也比較正規,一切都有規章制度,賬務賬目做得也非常清晰。無論內審還是外審,都保證了央企依法納稅的規范。”蘇桂峰說。
高稅負并未轉嫁給消費者
盡管如此,亮麗的數據還是遭來一片質疑聲。
“央企稅負高算不得什么功績”、“稅負是央企甜蜜的負擔”、“央企占用的社會資源遠遠高于民企,抱怨央企稅負過高是長子撒嬌”、“國企的壟斷身份和基于政治權利背景下的長袖善舞,已經為其占盡了天時地利人和的便利”等言論鋪天蓋地洶涌而來。在諸多言論中,“高稅負大多轉嫁給了消費者”的言論更為引人注目。
發表此觀點的是北京大學經濟學院教授王志偉,他在肯定了央企在資產總額、營業收入、利潤等方面能有如此保值、增值成績單的同時認為,央企的這些稅收大部分都是在生產、流通環節的稅收,而生產、流通環節的稅收要打入成本、成為產品價格的組成部分。這就是說,央企的絕大部分稅賦都轉嫁給了消費者,最終還是由消費者買單。
這個看似合理的觀點,卻遭到國資委新聞處處長蘇桂峰的反駁,他向《中國經濟周刊》表示,“這其實是在偷換概念,國家制定的費、稅標準無論對什么類型的企業都是一視同仁的,說哪個環節要消費者埋單,誰不埋單呀!在市場上買一桶油和一袋米,都是要記入成本的。”
央企高稅負是研究機構的結論
在《回顧》對央企高稅負的表述中,“國企的稅負均值為27.3%”、“國企綜合稅負是私企平均值的5倍多、是股份公司稅負平均值的2倍”,這三個數字尤為顯眼。
據《中國經濟周刊》了解,前些日,有媒體對A股上市公司的稅負情況進行了統計分析,結果顯示:在A股全部的1700多家上市公司中,992家國企的平均稅負僅為10%,而其余民企的平均稅負則高達24%。從數據上看,民企高出國企14個百分點,表明了民企稅負遠遠重于國企。
在此背景下,《回顧》中“國有企業的稅負是私營企業5倍”的論斷,再加上國資委并未披露相關的計算方法和數據來源等問題,一時間,“5倍論是如何炮制出來的”成為熱議話題。甚至有學者對國資委發布這份《回顧》的動機也提出了質疑。
上海財經大學公共經濟管理學院教授胡怡建表示,這一信息既然是由國資委公開發布,數據應該是可靠的。但由于沒有數據的具體資料出處,以及計算公式,對其結論是否可靠就無法作出判斷了。
國資委相關人士接受《中國經濟周刊》采訪時表示,這個數據并不是國資委內部計算得出的,而是由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根據歷年《中國稅務年鑒》和《中國統計年鑒》數據,研究了國有企業稅收問題,得出了如上結論。
記者注意到,在長達87頁的《回顧》中,關于稅負的章節中,也沒有具體的計算公式,除了幾個圖表,有近300字的文字表述也是引自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的研究。該研究還表明:“還需要進一步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為國有企業創造公平的競爭環境”。
央企高稅負與房地產無關?
房地產業從來都是高稅負行業,隨著央企高稅負數據的公布,輿論再次將焦點聚集到了“央企該不該退出房地產”的爭論上來。
其實早在今年3月18日,國資委主任李榮融就已經宣布了“清退令”,78家不以房地產為主業的央企將退出房地產業務,保留16家央企主業為房地產。
據悉,自國資委發布“清退令”至今,78家央企已經全部上交退出方案。
一方面是大多數央企在逐步退出房地產,而另一方面,“央企到底該不該退出房地產”的爭論依然延續至今。其實,從國資委發布“清退令”時開始,力挺央企從事房地產的聲音就不曾間斷過。
一位網友說,目前富豪榜上的很多房地產大亨都是私營老板,這些人的想法就是央企最好不要進來跟他們搶地。為什么私營老板可以做,別人就不能做!與其讓這們這些私人大老板做房地產,掙的錢都揣到他們私人的腰包里,還不如讓央企去做,這樣,后續的服務還有保障,老百姓還能受點益。而那些私營房地產大亨,蓋了房子,把錢揣到自己腰包里就跑了,找不著人了。
國資委研究中心企業部部長王志鋼似乎也不贊成央企退出房地產。他告訴《中國經濟周刊》,央企房地產是否退出,最重要的是要理清央企的角色定位。央企以國家為出資人,必然代表國家在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上行使出資人角色,是國民經濟的支柱和棟梁。此外,國家也是全國人民的國家,央企從本質上代表著人民利益,也自然更應該是為人民服務的。如果央企退出房地產領域,拋開商品房不說,那些保障型住房有多少民企老板愿意建設?
王志鋼進一步分析認為,今后,伴隨著全國保障型住房建設規模的不斷擴大,仍然急需大批優質的、資金實力雄厚的國企。只有這樣,才能杜絕很多商業利益驅使下的保障性住房領域的權力尋租行為,確保這些保障型住房建設中的去商業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