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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上述接近國資委的人士介紹,國新公司將是國資委實施央企整合的第3個平臺。早在2005年,國資委就已經成了兩家國有資產管理公司:誠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和國家開發投資公司。
隨著央企重組大限的臨近,國資委發現前兩個平臺并不能有效地幫助央企進行整合。
“誠通和國開投規模很小,做不了大規模的重組任務,不能成為國資委的一只手。”一位業內資深人士對《中國經濟周刊》表示。
此外,這兩家公司級別并不比其他所屬國資委央企高,“暫時托管是可以,如真正進行資產重組,重組的企業有時候比他們更大,怎么去重組呢?”上述人士表示,“這兩家公司更多地扮演著處理不良資產的角色。”
國資委副主任邵寧曾表示,“誠通作為國有資產經營公司試點之一,實際上就是按照專業化處置不良資產和非主業資產進行安排的;希望誠通能夠成為專門進行不良資產處理和人員安置的托管公司。”
而國資委對國新公司的定位,將比誠通更高,上述接近國資委的人士表示,國新公司將更側重行業整合、企業重組的角色,代表出資人持有國有股權。
對于國新公司的運營模式,該人士表示,國新公司與新加坡淡馬錫公司的管理模式類似:并不直接介入相關企業的經營和決策,而是通過董事會來實現對旗下企業的監督和管理,同時通過直接投資、管理投資以及割讓投資等方式,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國資委轉身:“干凈的出資人”
有業內人士認為,這個國資委精心打造的“中投2號”,除了擔負著加快央企重組步伐的任務,還有更意味深長的使命——讓國資委一步步按《國資法》要求的“一個干凈的出資人”的角色,而不是現在仍然倍受詬病的“婆婆+老板”的身份。
上述接近國資委人士稱,國資委現在管理央企的方法還是傳統的模式:先把大家召集起來開個會,統一認識、再發個紅頭文件讓央企執行。“這種方法顯然已經不合時宜。”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企業研究所副所長張文魁曾表示,“既然《國資法》已經明確國資委要做一個‘干凈的出資人’,那么國資委就應該勇于做股東、做老板,而不是一個政府機構。”
張文魁認為,基于中國國情,大量國有企業將長期存在,那么國資委就必須找到最佳的管理央企的方式,改變現在這種行政管理手段。
國新公司的出現,正是國資委改變目前管理方式的第一步。按照上述接近國資委人士的描述,央企將最終依據規模和資產質量被分為兩類:大型央企和中小型央企,國資委會通過不同手段來控制和管理這兩類央屬資產。
“通過國新公司,國資委可以不用親自出馬,就讓它作為企業完全市場化運作去處置資產”,避免國資委直接面對企業。
而中石油、中石化、寶鋼等大型央企,以及涉及國家安全的企業,最終國資委要實現對其直接控股,按照其所占股比在股東大會、董事會上發揮作用,來控制和管理大型央企,也不再是現在的行政管理方式了。
“如果國新公司的運作很有效,國資委就會從監管者與出資人的雙重身份中擺脫出來,這意味著未來國資委行使的就只是股東層面的監督權力,這才是真正的企業管理的概念。”上述接近國資委人士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