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揚塵整治責任考核辦法》出臺
9職能部門負責“空氣污染指數”
本報訊(記者 王盛)昨天,記者從市揚塵整治工作指揮部獲悉,一套囊括30項考核指標在內的《成都市揚塵整治責任考核辦法》正式出臺。
《辦法》不僅將中心城區、二圈層區縣以及包括市城管局、市環保局、市建委等在內的9大職能部門全部納入考核范圍,而且明確指出,空氣污染指數如超標,要重扣。
揚塵整治 扣分制考評
《考核辦法》對揚塵整治的管理機制和細節作出了明確規定,并稱考核原則堅持屬地管理與部門監管原則。考核內容包括揚塵整治相關管理機制和工作機制的建立健全情況、揚塵整治工作職責落實情況,以及是否解決了揚塵治理中的突出問題等6大板塊。并“依據監督檢查的內容和實際發現的問題,實施扣分式考評。其中,管理職能部分得分占40%,綜合部分得分占60%”,考核形式除日常考核、定期考核外,還包括抽查和暗訪。“每季度我們要對考核內容通報一次。”市揚塵整治工作指揮部工作人員表示。
大氣(API)指標若超標 重扣
據介紹,《考核辦法》在針對區縣的考評中,其管理職能評分標準主要包括揚塵治理機構、工地管理、運渣車管理及查處、道路及路口硬化、保潔除塵、裸土覆蓋、綠化帶防塵措施等。“揚塵治理機構假如不健全要扣1分,管理人員沒有到位也要扣1分,有撒漏車輛扣2分,拆遷工地管理不到位扣0.5分……”
此外,值得關注的是,假如大氣(API)指標超過101則要重扣。其中,API指標顯示空氣質量輕微污染時(API指標為101-150)扣5分,API指標顯示空氣質量輕度污染時(API指標為151-200)扣10分,API指標顯示空氣質量中度污染時(API指標201以上)則扣15分。
與此同時,《考核辦法》還特別指出,如果二次檢查未整改則扣1分,三次以上仍然沒有整改則重扣3分!而在針對市城管局、市建委、市交委、市國土局、市房管局、市環保局、市林業和園林局、市氣象局、市公安交管局9個市級職能部門的考評內容中,對是否預告大氣指數信息、拆遷工地的降塵措施是否到位、混凝土站及運輸車輛管理是否規范等進行了明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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