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商勾結:政府補償金抵扣土地出讓金
聶天強的這些觀點,遭到了云南律師王冰等人的駁斥。王冰認為,“洱海天域”距離洱海最近處不到10米,違反了城鄉規劃法、水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和風景名勝區條例、洱海保護條例等一系列全國性或地方性法規。
這個違法項目是如何建成的呢云南省紀委官員潘玉良透露,“洱海天域”項目背后,存在嚴重的行賄受賄行為。2003年12月,大理州原州長助理郭宏峻等人引入云南中建穗豐置業公司,取得“洱海天域”項目開發權。這家公司將27畝多的商業用地擅自變更為綜合用地,以欺騙手段從已繳納的3000多萬元土地出讓金中,騙取了大理市政府補償項目配套資金2000多萬元,以較低價格獲得了項目土地。
據悉,在獲取大理市政府補償項目配套資金2000多萬元后,中建穗豐公司獲得這片“黃金寶地”的土地價格僅為每畝5萬元。而在周邊地段位置,每畝地價高達100多萬元。
隨后,中建穗豐公司擅自更改項目性質和設計規劃,將五星級的分體產權式酒店變更為別墅項目,美麗的情人湖成為豪華別墅的后花園。此外,這家公司還壓低項目用地附著物、林木等國有資產的補償價格。
原規劃明確要保護情人湖,要保留情人湖70%的湖面。但在調整規劃后,情人湖的湖面全部消失,遭到了永久性破壞。
在這個項目工程中,大理市原市委副書記、市長段力涉嫌收受中建穗豐公司董事長陳白等人賄賂和禮金400余萬元;大理州原州長助理郭宏峻涉嫌收受陳白所送一套價值100多萬元的商品房、價值港幣數萬元的歐米茄手表兩塊;大理市原副市長方元涉嫌收受賄賂和禮金近40萬元,涉嫌造成上百萬元國有資產流失。
大理市委、市政府4月15日通報,開除段力黨籍和公職,6名涉案人員開庭受審,鑒于這一項目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存在未按協議建設及有關部門把關不嚴、監管不力等問題,大理市政府責令相關部門對業主違反協議的行為作出近4000萬元的奉。
雙開+罰款=合法化
大理市環保局局長趙寶興告訴記者,無論前期的環保審批還是開發以來的各類指標,迄今“洱海天域”沒有對洱海帶來污染和破壞。“洱海保護全國聞名,被列為2008年全國城市近郊湖泊保護樣板。”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大理市官員說,貪污官員要嚴懲,但總不能“株連”程序合法的樓盤。“只能這樣了……大理馬上要在洱海東岸、西岸和北岸建設三大濕地公園,算是對情人湖消失的額外補償吧。”
環保專家、昆明理工大學教授侯明明強調,“洱海天域”項目破壞了洱海地下暗河的補水功能;圍湖建別墅會侵占湖濱帶濕地生態系統,造成的損失可能是不可逆的。同時,建房打地樁會破壞地下水網體系,損害“維持性資源”,可能危害整個高原斷陷湖泊生態系統,而恢復生態系統是十分棘手的一件事。目前,這一項目已完成80%的工程量,建設投資3.3億多元。如果拆除別墅和酒店,恢復原有的生態系統,投入將更大,誰來支付這個成本
“‘腐敗項目’本身就是通過權錢交易,讓違法項目合法化,而懲治腐敗官員以及對企業的經濟處罰,并不等于原來的違法項目就合法了。”云南大學法學專家宋笛表示,他在一些地方調研時發現,此類項目往往“暗度陳倉”,上繳奉后就合法了,這樣的話法律尊嚴何在
侯明明說:“‘洱海天域’應當停售并退賠業主房款。無論花多大代價,‘洱海天域’必須拆除,情人湖必須恢復。”
“多少濕地公園也換不回情人湖,如果‘洱海天域’不拆,我死不瞑目!”寸亞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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