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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安裝Flash播放器中國網8月18日訊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于2010年8月18日舉行新聞吹風會,請國家林業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我國退耕還林、植樹造林和林業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等方面情況,并答記者問。中國網進行網上直播。
據介紹,1999—2009年,全國累計實施退耕還林任務4.15億畝,其中退耕地造林1.39億畝,荒山荒地造林和封山育林2.76億畝。工程范圍涉及25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2279個縣、3200萬農戶、1.24億農民。根據現有退耕還林政策標準和已完成任務測算,退耕還林中央總投入將達4300多億元,其中到2009年底中央已投入2332億元,2010—2021年中央還將繼續投入2000多億元。
退耕還林工程自1999年試點以來,針對原有補助期(即第一輪補助期),國務院頒布了《退耕還林條例》,先后出臺《關于進一步做好退耕還林還草試點工作的若干意見》、《關于進一步完善退耕還林政策措施的若干意見》、《關于完善退耕還林糧食補助辦法的通知》、《關于切實搞好“五個結合”進一步鞏固退耕還林成果的通知》。這5個政策性文件和法規出臺的過程,也是退耕還林政策措施不斷完善的過程,對退耕還林的實施原則、規劃和計劃編制、造林和管護及檢查驗收、資金和糧食補助、保障措施、法律責任等作了規定。其中,最受廣大農民關注的是資金和糧食的補助政策。這項政策的核心內容是:國家無償向退耕戶提供糧食、現金補助。糧食和現金補助標準為:長江流域及南方地區,每畝退耕地每年補助糧食(原糧)150公斤;黃河流域及北方地區,每畝退耕地每年補助糧食(原糧)100公斤。每畝退耕地每年補助現金20元。糧食和現金補助年限,還草補助按2年計算;還經濟林補助按5年計算;還生態林補助暫按8年計算。補助糧食(原糧)的價款按每公斤1.4元折價計算。補助糧食(原糧)的價款和現金由中央財政承擔;退耕還林、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的種苗和造林補助款按每畝50元標準,由國家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