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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與水資源保護
專項資金審計調查結果
(二○一一年八月一日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審計署于2010年11月至2011年3月,對甘肅、寧夏、內蒙古、陜西、山西、河南、山東7省區(以下簡稱7個省區)以及水利部黃河水利委員會(以下簡稱黃委)2008年至2010年黃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與水資源保護專項資金及相關工作情況進行了審計調查。現將審計調查結果公告如下:
一、黃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和水資源保護工作情況與取得的成效
審計調查結果表明,“十一五”期間,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等部門和流域內各級人民政府高度重視水污染防治和水資源保護工作,出臺了《黃河中上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2006—2010年)》(以下簡稱《黃河規劃》),認真實施水污染防治和水資源保護工程,嚴格取用水總量控制管理,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加強監督檢查,推動黃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和水資源保護工作取得較好成效。據水利部、7個省區發展改革等部門提供的資料,至2010年底,黃河中上游地區投入224億元用于《黃河規劃》實施,占規劃投資319.93億元的70.02%,其中:中央財政33.23億元,地方財政74.02億元,企業資金116.75億元。從這些資金的投向看,用于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項目146.24億元,占65.29%;工業污染防治項目68.14億元,占30.42%;重點區域污染防治項目9.62億元,占4.29%。同時,7個省區在2008年至2010年還投入27.84億元用于淤地壩等水土保持重點工程建設,其中:中央財政16.97億元,地方財政9.29億元,其他資金1.58億元。
(一)污染防治項目全面實施。至2010年底,《黃河規劃》的528個項目中,有446個項目已完工,占84.47%,其中: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項目完工197個,占253個規劃項目的77.87%,新增399.79萬噸/日污水處理能力;工業污染防治項目完工240個,占263個規劃項目的91.25%;重點區域污染防治項目完工9個,占12個規劃項目的75%。黃河主要支流渭河、汾河流域關停造紙、焦化企業271家,占規劃要求關停企業298家的90.94%。
(二)水土保持工作積極推進。2008年至2010年,7個省區投入水土保持的資金持續增長,2009年比2008年增長10.53%,2010年比2009年增長40.95%;共修建淤地壩1800座,小型水利水保工程14251處,形成攔泥庫容3.8億噸,綜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積11012.47平方公里,完成計劃治理面積10900平方公里的101.03%。
(三)黃河干流水質總體好轉,水資源統一調度得到加強。2008年至2010年,《黃河規劃》中的18個干流國控斷面中,達標斷面數量由2008年的17個上升為2010年的18個,水質狀況3年均為優。流域管理機構和7個省區地方政府加強了取水管理和水資源統一調度,實現了黃河連續11年不斷流,基本滿足了流域內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環境用水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