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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質疑
長治官員稱事發5天后上報合規
對于民眾關心的為何事隔5日才通報事故,長治市新聞中心辦公室主任王一平昨天表示并未遲報事故,都是按照相關規定作出的處理。
王一平說,“我們都是按照規定程序報的,并不是晚報5天。發生了污染以后,只要污染不出長治的邊界好像就不用往省里報,自己處理就行,一出邊界了這才需要報,再詳細的我也不是很清楚。”
據2012年3月山西通過的《山西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第三十條規定:較大以上和暫時無法判明等級的突發事件發生后,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及時報告,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在兩小時內報告省人民政府。
□責任追究
事發公司總經理被撤職
昨晚,山西潞安天脊“12·31”事故應急指揮部召開媒體通氣會,宣布對事故中的4名直接責任人撤職處理。
山西省環保廳總工程師劉大山說,目前對泄漏事故直接責任人已作出初步處理決定,天脊方元公司總經理陳建溫、安全生產副總經理任勇杰、儲運車間主任程新生、副主任宋濤已被撤職。待事故調查結束后,再進一步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現場回訪
排污渠彌漫刺鼻氣味
在潞城市與平順縣交界的黃牛蹄鄉辛安村,苯胺泄漏事故的排污渠在此匯入濁漳河。
昨天傍晚,在發生泄漏事故的排污渠內,經過大量石灰粉掩埋后,渠道內污水結冰形成白色冰塊,局部地段仍能隱約看到殘留的鐵銹紅色污染物。
在排污渠所在的河道內,當地政府組織人員修建了幾道焦炭壩攔截污染物,并在壩基上豎起“嚴禁人畜飲用河內廢水”字樣的警示牌。在排污渠和濁漳河的交匯處,數十只裝滿活性炭的麻袋密密麻麻地擁擠在渠道內,以期減少對下游用水的影響。盡管距事故發生已有7天時間,但記者走近排污渠時,現場仍彌漫刺鼻氣味。
據辛安村居民介紹,事故發生前,上述排污渠常年排放污水,污水有時是鐵銹紅色,有時呈現藍灰色,并且常伴有刺鼻氣味。
當地村民說,沿途村民常年在排污渠旁種植玉米、蔬菜等,并且偶爾還用渠水灌溉。平時他們不太注意污染問題,事發后也未接到污染通告。排污渠內豎立的“嚴禁人畜飲用河內廢水”標語也是5日才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