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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今年“十一”開始,市民購買1.6升及以下“小排量”汽車將繼續享受3000元的一次性節能環保補助。記者昨日從財政部了解到,從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實施1.6升及以下節能環保汽車推廣補貼政策,推廣補貼標準不變,即對消費者購買1.6升及以下節能環保汽車繼續給予一次性3000元定額補助,由生產企業在銷售時兌付給購買人。
根據財政部等三部委聯合發布的《關于開展1.6升及以下節能環保汽車推廣工作的通知》,原1.6升及以下節能汽車推廣補貼政策執行到2013年9月30日。三部委將組織專項核查并根據核查情況對補貼資金進行清算。
《通知》要求,從2013年10月1日到2015年12月31日,推廣車輛要達到產品綜合燃料消耗量標準,且污染物排放能夠滿足《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五階段)》GB18352.5-2013標準中I型試驗的限值要求;鼓勵采用發動機怠速啟停、高效直噴發動機、混合動力、輕量化等節能環保技術和產品。
同時,《通知》明確,本輪“小排量”車推廣補貼標準不變,即對消費者購買1.6升及以下節能環保汽車繼續給予一次性3000元定額補助,由生產企業在銷售時兌付給購買者。同時,工信部、財政部、國家發改委等有關部委將對節能環保汽車的燃料消耗量和排放進行監督檢查。推廣車輛要達到產品綜合燃料消耗量標準,如整車質量大于1205公斤的汽車,燃料消耗限值為每百公里5.9公升。(記者劉宇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