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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英國《金融時報》1月7日報道稱,歐盟四大經濟體德、英、法、意呼吁,歐洲需要樹立一個更為嚴格的溫室氣體排放目標——到2030年為止,與1990年溫室氣體排放水平相比,至少降低40%。同時,歐盟委員會擬在2014年1月22日通過2030年減排及可再生能源利用的新目標。
2030年減排新目標延續了歐元區經濟危機爆發前所建立的2020年減排目標。在這一目標下,歐盟國家受法律約束,將致力于實現到2020年為止排放量與1990年水平相比下降20%,同時,可再生能源能源利用率到達能源總利用的20%。
支持者認為,2030減排目標有利于加強歐洲之前所標榜的在氣候政策方面的國際領導地位。但其也陷入種種難題。例如,這項更嚴格的排放目標遭到了以荷蘭為首的重工業發展為主以及發達程度相對較低國家的反對。一些成員國提出,希望2030減排目標低于35%。
“實現至少40%的國內溫室氣體減排量,對于開啟歐盟所迫切需要的數百億低碳投資來說至關重要。”四國首腦在寫給負責監督此項提案的歐盟氣候行動專員Connie Hedegaard的信中如是指出。陳萌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