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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報訊記者從廣東省環保廳了解到,廣東從2012年開展環境污染責任險試點工作以來,截至2013年年底,全省超480家企業投保,保額達7.7億元,保費約1360萬元。下一步,省環保廳計劃將相關工作寫入正在修訂的《廣東省環境保護條例》,進一步打破“企業污染,群眾受害,政府埋單”的不合理困局。
環境污染責任險是以企業發生污染事故對第三者造成的損害依法應承擔賠償責任為標的的保險。省環保廳副廳長李暉介紹,開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工作,是環境管理與市場手段相結合的有益嘗試,也是提升突發環境事件防范和處置能力的迫切要求,有利于提高企業防范環境風險能力,使污染事故受害者及時獲得經濟賠償,減輕政府負擔,促進政府職能轉變。
(楊輝 陳惠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