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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北京試行水環境區域補償制度
??????? 考慮京津冀協同發展
本報綜合報道北京市政府常務會近日原則通過了《北京市水環境區域補償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依照《辦法》,2015年1月起,北京將首次試行水環境區域補償制度:上游區縣向下游區縣排水時,如果水質不達標或者變差,將按照每斷面每月30萬元的標準對下游區縣予以補償。
按照“誰污染、誰付費”原則補償
水務部門將在區縣交界處河道設置水質監測斷面,按照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3個指標進行考核。目前考慮設置監測斷面40個,基本覆蓋了北京市主要河道的支、干流。
向下游區縣排水水質不達標或比上游來水水質變差一個水質功能類別的區縣,將按照每個斷面每月30萬的標準對下游區縣予以補償,用于下游區縣水源地保護和水環境治理項目建設。同一個跨界斷面如果有多個污染物同時超標,補償金還要累加計算。
北京市水務局局長金樹東說,試行水環境區域補償制度,將按照“誰污染、誰治理,誰污染、誰付費”的原則,讓產生污染并治理不力的上游區縣對下游區縣給予經濟補償,有利于調動各區縣污水治理積極性。
據金樹東介紹,補償金由北京市水務局會同北京市環保局、北京市財政局組織各區縣進行考核核算,初步考慮是按月計費、年度結算。總體目標是全部補償金嚴格專款專用,用于水源地保護、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相關監測設施建設與運行維護等水環境治理相關工作。
區域補償考慮京津冀協同發展
北京市與下游天津、河北間同樣不能以鄰為壑。金樹東表示,《辦法》不僅考慮到了北京市各區縣間的區域補償,對京津冀協同發展也有考慮,按照目前的補償辦法,下游為其他省市的,補償金由市級統籌安排,待國家出臺跨省市流域水污染補償政策后,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據介紹,《辦法》征求意見階段得到各區縣高度支持。位于上游的延慶、門頭溝等區縣更多把注意力放在改善生態環境、提高水源質量上,城市中心區則更多關注污水資源化利用和節約用水、減少排放,努力把水在本區域內留住用好。
位于下游的順義區區長盧映川表示,作為下游區縣同樣感到不小的壓力。經濟補償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按照目前的補償辦法,順義在收入上游補償金的同時,每年還要繳納數量可觀的補償金,必須進一步加大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