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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電 (記者余建斌)國家海洋局近日印發的《關于開展全國海洋生態環境監督管理系統建設工作的通知》顯示,我國將建設全國海洋生態環境監督管理系統。
該系統按照“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一開發、統一實施”的原則,以海洋生態環境保護業務數據為基礎,建立綜合信息系統平臺,為國家(海區)、省(中心站)、地級市(海洋站)、縣4級海洋環境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與科學決策提供全面支撐。
建成后的系統,將包括海洋環境監測與評價、海洋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海洋環境監督與管理、海洋污染監控與防治、海洋突發事件應急等業務子系統,可將大量繁雜的生態環境監測數據加工集成,實現對我國管轄海域生態環境全覆蓋、立體化、常態化的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