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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發布2014年環境狀況公報

發布時間: 2015-06-30 14:29:41  |  來源: 中國發展門戶網  |  作者: 廣州市環保局  |  責任編輯: 方青
關鍵詞: 廣州市環保局 河涌 珠湖 SO 環境空氣質量標準 二級標準 平均濃度 達標天數 聲環境

2015年1月22日,廣州市環保局召開今年首次新聞發布會,發布《廣州市環境狀況公報2014》并接受記者提問。2014年廣州市環境空氣質量達標天數比例77.5%,PM2.5年平均濃度為49微克/立方米,比2013年下降7.5%。廣州市主要江河水質總體良好,城市區域聲環境等效聲級平均值為55.1分貝,輻射環境狀況正常。從2015年1月起,廣州市空氣質量自動監測實時發布點增加至36個。


  2014年全市環境空氣質量達標天數比例77.5%


  2014年全市環境空氣質量達標天數為282天,同比增加22天,達標天數比例為77.5%,同比增加6.3個百分點,其中優61天、良221天、輕度污染67天、中度污染14天、重度污染1天,未出現嚴重污染。


  全市SO2年平均濃度為17微克/立方米,達到國家《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標準,同比下降15.0%。


  全市NO2年平均濃度為48微克/立方米,超過國家《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標準0.20倍,同比下降7.7%。


  全市PM10年平均濃度為67微克/立方米,達到國家《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標準,同比下降6.9%。


  全市PM2.5年平均濃度為49微克/立方米,超過國家《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標準0.40倍,同比下降7.5%。


  全市O3日最大8小時均值超標率11.5%,同比上升2.5個百分點。


  全市CO日平均濃度范圍為0.2~3.8毫克/立方米,均達到國家《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標準,年平均濃度為1.0毫克/立方米,與2013年持平。


  2014年全市降水pH值為5.21,同比下降0.13個pH單位,酸雨頻率為40.5%,同比增加16.8個百分點。


  全市主要江河水質總體良好


  全市10個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優良,水質達標率穩定達到100%。


  全市主要江河水質總體良好,66.1%的省控監測斷面水質優良,省控地表水環境功能區水質達標率為86.9%,未達標斷面主要分布在珠江廣州河段西航道和后航道。


  珠江廣州河段年平均水質保持Ⅳ類,主要污染指標為氨氮和溶解氧,21項水質評價指標中19項符合或優于《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Ⅲ類標準。


  東江北干流、增江、沙灣水道、蕉門水道、洪奇瀝水道和流溪河從化段水質優良。流溪河白云段和白坭河水質較差。


  每月定期發布水質監測信息的60條河涌中,19條河涌達到或優于Ⅴ類(其中17條河涌達到功能區水質目標),2條河涌連續8個月均存在黑臭現象,28條河涌偶爾出現黑臭現象。劣Ⅴ類河涌中,屬劣Ⅴ類-1至劣Ⅴ類-5的河涌數量分別為7條、15條、5條、2條和12條,未達Ⅴ類河涌的主要污染指標為氨氮、總磷、化學需氧量,呈現明顯的耗氧性有機污染特征。


  全市3條主要入海河流中,蓮花山水道入海河口水質為Ⅲ~Ⅳ類,洪奇瀝水道入海河口水質為Ⅱ~Ⅲ類,蕉門水道入海河口水質達到Ⅱ類,均達到或優于功能用水要求。


  城市區域聲環境等效聲級平均值為55.1分貝


  廣州市城市區域聲環境等效聲級平均值為55.1分貝,比2013年上升0.2分貝。影響區域聲環境的主要聲源構成為生活和交通,分別占56.6%和26.6%。


  城市道路交通噪聲等效聲級平均值為68.9分貝,比2013年上升0.1分貝。


  全市輻射環境狀況正常


  環境γ輻射劑量率水平、珠江廣州河段放射性水平、Ⅰ、Ⅱ、Ⅲ類放射源和乙級放射性工作場所周圍環境電離輻射水平,與歷年相比未見明顯變化。


  電磁輻射設施周圍環境電磁輻射方面,開展監測的移動通信基站天線周圍環境敏感點電磁輻射水平低于《電磁輻射防護規定》中的公眾照射導出限值;開展監測的輸變電設施周圍環境敏感點工頻電場強度和磁感應強度均低于《500kV超高壓送變電工程環境影響評價技術規范》中的居民區工頻電場評價標準。


  廣州市空氣質量自動監測實時發布點增加至36個


  為更好地服務公眾,我局不斷完善空氣質量監測網的建設,擴大空間覆蓋范圍,在現有31個信息發布點的基礎上,今年再增加5個信息發布點,實時發布點達到36個。


  今年新增的5個空氣質量信息發布點主要有2類,包括居住區和休閑活動區,分別是:亞運城(番禺區)、增城派潭(增城區),以及白云山(白云區)、大夫山(番禺區)和海珠湖(海珠區)。


  此次新增的5個測點,均按國家新空氣質量標準要求配置監測項目,監測指標包括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顆粒物(PM10)、細顆粒物(PM2.5)、一氧化碳(CO)和臭氧(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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