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介紹,與1999年發布的《名錄》相比,調整后的《名錄》主要有三點變化:一是調整了18種野生植物的保護級別。將廣西火桐、廣西青梅、大別山五針松、毛枝五針松、絨毛皂莢等5種原國家二級保護野生植物調升為國家一級保護野生植物;將長白松、伯樂樹、莼菜等13種原國家一級保護野生植物調降為國家二級保護野生植物。二是新增野生植物268種和32類。在《名錄》的基礎上,新增了兜蘭屬大部分、曲莖石斛、崖柏等21種1類為國家一級保護野生植物;郁金香屬、蘭屬和稻屬等247種和31類為國家二級保護野生植物。三是刪除了35種野生植物。因分布廣、數量多、居群穩定、分類地位改變等原因,3種國家一級保護野生植物、32種國家二級保護野生植物從《名錄》中刪除。
我國是野生植物種類最豐富的國家之一,僅高等植物就達3.6萬余種,其中特有種高達1.5—1.8萬種,占我國高等植物總數近50%,如銀杉、珙桐、百山祖冷杉、華蓋木等均為我國特有的珍稀瀕危野生植物。自1999年《名錄》發布以來,我國野生植物保護形勢發生了很大變化,部分瀕危野生植物得到有效保護,瀕危程度得以緩解。部分野生植物因生境破壞、過度利用等原因,瀕危程度加劇。因此,對《名錄》進行科學調整十分必要,且極為迫切。2018年,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后,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農業農村部啟動了《名錄》修訂工作。通過廣泛收集資源數據,在原《名錄》和20多年我國野生植物資源研究及保護成果的基礎上,經各領域專家反復研究討論,兩部門多次聯合召開研討和論證會,遴選出一份涵蓋我國當前重要且瀕危的野生植物保護名錄,形成最終《名錄》調整方案報審稿,并獲國務院批準。
《名錄》的修訂、出臺有利于拯救瀕危野生植物,維護生物多樣性和生態平衡,是我國積極踐行生態文明,建設美麗中國的重要舉措。下一步,各級林業和草原、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將依法依規切實做好新調整《名錄》的各項實施工作,完善野生植物保護制度建設。抓緊推進《野生植物保護條例》修訂工作,依照《名錄》所列物種的自然分布區落實地方政府責任,確保其種群及生境安全,全面依法依規加強野生植物保護管理工作。摸清資源本底,開展就地保護和監測。保存種質資源,設立一批瀕危野生植物擴繁和遷地保護研究中心,全面系統推動瀕危野生植物的遷地保護和野外回歸,擴大野外種群。開展農業野生植物原生境保護區(點)建設,搶救性收集一批農業野生植物資源。積極支持開展瀕危物種致危機制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保護行動計劃,形成規范的技術標準和拯救措施。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非法采挖、交易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等行為。通過走進社區、走進校園、借助媒體等多渠道、多方式、常態化開展遵守法律法規、保護野生植物的宣傳,提高公眾保護意識,發動公眾自覺抵制違法行為,支持野生植物保護工作,形成共同保護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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