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出臺《意見》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
近日,云南出臺《關于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結合滇中城市群建設、九大高原湖泊保護、滇西北生物多樣性保護等重點工作,提出科學劃定管控單元,嚴守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
建立健全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意見》要求深入實施主體功能區戰略,全面落實《云南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明確以省級統籌、州(市)落地的原則,推進分級分區動態管控。構建生態環境準入管控體系,做好與國土空間規劃銜接,通過生態環境評價,科學劃定管控單元。聚焦生態環境功能定位,按照“一單元一策略”實施精細化管理,精準編制差別化生態環境準入清單,構建省級總體管控、5個重點區域流域管控、16個州(市)管控、N個管控單元管控的“1+5+16+N”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
助推生態綠色高質量發展,《意見》提出積極探索區域(流域)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以優先保護單元生態系統服務功能提升、重點管控單元環境質量改善等為重點,豐富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模式和路徑,探索建立與優先保護單元掛鉤的生態保護補償機制。
厚植高品質生態環境底色,《意見》提出以生態保護紅線為重點,嚴格重要生態空間保護和資源開發管制。強化高黎貢山等區域生物多樣性保護,加快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完善生物多樣性保護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