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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兩國從1980 年開始進行雙邊投資協定談判,由于80年代末期中美政治關系一度惡化,談判處于停滯狀態。2008 年6月中美兩國重啟雙邊投資協定談判,但至今仍未完成談判,中美兩國作為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成功簽署雙邊投資協定不僅對中美經貿關系產生重大影響,必將促進國際投資協定體系的發展。
然而,從現實情況看,還面臨著許多分歧與挑戰。 2012 年4 月,經過歷時3 年的研究和討論,美國貿易談判代表辦公室正式發布了美國2012 年雙邊投資協定范本(2012 US Model BIT),取代之前的2004 年雙邊投資協定。2012 年范本中繼承了2004 年范本的一些核心條款,最主要的仍是東道國如何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的問題和東道國如何在面臨金融危機的情況下實施審慎監管措施的問題投資協定范本,以作為美國對外進行雙邊投資協定談判的基礎。在前幾輪談判中美雙方在14個問題上存在較大分歧,分為三個方面:一是市場準入,即準入前國民待遇和負面清單問題;二是公平競爭問題,主要涉及到我國國有企業以及競爭中立問題;三是權益保障,主要涉及金融服務、稅收以及補償標準等問題。
其一,美國版本顯示“國民待遇”是投資待遇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最能體現美國BIT樣本投資自由化傾向的方面之一。由于美國模板要求在投資的市場準入階段(即設立或并購時)東道國就必須給予外國投資者國民待遇,中國現有的外資準入限制因而將面臨重大調整。
其二,關于國有企業問題,美國版本認為在給予投資人投資最惠國待遇和國民待遇時,應當澄清“在相同的情況下”這一限定條件,不能因為投資的國有企業性質, 而認定其享有的待遇屬于“在不同的情況” 下的投資待遇而拒絕給予投資人投資最惠國待遇和國民待遇,因此,中美雙邊投資協定中最大的障礙之一就涉及到中國國企改革問題。(張茉楠? 國家信息中心、中國國際問題研究基金會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