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央行最新統計,我國居民儲蓄存款已經突破了16萬億元大關,存款保險制度的建立再次提上日程。近日有消息傳出,銀監會正加速制定計劃推出存款保險制度,保護儲戶在銀行出現流動性危機時免受損失,但存款保險制度具體推出的時間卻仍未確定。但不少專家預計,這一制度有望在年內建立。
具體方案已上報國務院
銀監會有關人士近日透露,存款保險制度將根據中國國情制定,但也會參考在美國實施已久的模式以及香港即將實施的同類制度。依據美國模式,政府將成立一家專門的機構為銀行存款提供保險,銀行按一定比例繳款。
去年中旬,央行副行長吳曉靈向公開場合透露,央行牽頭設計的存款保險制度已經國務院原則性批準,目前正在由央行金融穩定局具體組織實施。
央行研究局副局長焦瑾璞此前也表示,央行關于“加快建立我國存款保險制度”的詳細方案已于去年底上報國務院。方案的基本框架是:明確規定存款保險限額;強制存款保險,防止出現逆向選擇;存款保險機構由政府管理并具有履行職能所需要的職權;實行事前征收保費方式累積基金;實行差別費率,促進金融機構公平競爭。
存款保險的限額賠付標準一直是外界關注的焦點。對此,吳曉靈曾指出,研究中的存款保險制度將平等對債權人和自然人實行限額賠付。但她未就具體的賠付限額作進一步說明。
不過,有消息稱,對于存款保險賠付的上限考慮有兩種標準:一是按照人均GDP的3倍金額進行賠付;二是按照使90%存款人得到全額賠償的標準賠付。這樣計算下來,大概每位存款人的獲賠上限為2萬元到3萬元。
外資行有望加入該體系
有消息稱,銀監會官員透露,他們已通知在華開辦零售銀行業務的外資銀行,為加入存款保險體系對在華業務的法律地位進行重大調整。這意味著外資銀行可能需要把在華分支機構變成在中國注冊成立并管理的公司。
不過,一些外資銀行認為,外資銀行在華的存款是絕對安全的,因為背后有母公司的資本和整體實力的支撐。同時,如果“變身”本地銀行,其回報率的門檻很難達到,但因為外資銀行尚處于投資期,目前還是虧本的,談不上有什么回報率。所以,變身本地銀行有一定困難。
焦點分析 國家不再為存款風險“埋單”
廣州證券分析師陳方指出,一直以來,一旦大型金融機構出現破產都是國家“埋單”,這使央行不堪重負。以國家信用做擔保的隱性存款保險制度最大缺陷是容易引發“道德風險”,誘發了金融企業的“道德風險”動機,各銀行不用為它們的過度冒險行為而支付額外成本。
目前,國有商業銀行已經初步完成引進外國戰略投資者,并穩步實施上市計劃,而以國家信用保障存款人利益的政策便不應用于股份制金融機構和民營銀行、外資銀行。所以,存款保險制度的推出頗在眉睫,也恰逢其時。
有關專家建議,存款保險制度是一個非常特殊的金融安排,必須通過立法來解決,而不是某個部門出臺一個管理辦法就能解決的。當務之急是制定《銀行存款保險法》,依法構建我國的存款保險機構。
名詞解釋 存款保險制度
據介紹,存款保險制度是指由經營存款業務的金融機構,按照所吸收存款的一定比例,向特定的保險機構繳納一定的保險金,當投保金融機構出現支付危機、破產倒閉或者其他經營危機時,由特定的保險機構通過資金援助、賠償保險金等方式,保證其清償能力。存款保險制度有利于維護債權人和存款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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