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周正慶在上海期貨交易所主辦的“第三屆上海衍生品市場論壇”上透露,根據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計劃,《中華人民共和國期貨交易法》今年3月起已由全國人大財經委負責起草,這將是資本市場領域繼公司法、證券法修訂后,又一項重要的立法工作,對期貨市場的規范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周正慶認為,下一步期貨立法工作應該在五個問題上進行深入研究:
第一,要確定適當的立法體例。我國的期貨立法應考慮以一部基本的《期貨交易法》統一調整期貨市場,不再單獨頒布《期貨交易所法》或者《期貨交易委員會法》等其他法律。
第二,要準確把握立法目的。期貨立法應當充分考慮期貨市場中長期發展的需要,規范與發展并重,在強化風險防范的同時也鼓勵市場的自主創新和對外開放。
第三,要選擇合適的監管模式。要繼續堅持和維護對期貨市場實行集中統一的監管體制,避免出現因多頭批設、交叉監管導致的過去期貨市場盲目發展的混亂局面。
第四,要確定適度的調整范圍。從品種上看,衍生品包括商品期貨和期權、金融期貨和期權,及其他衍生品交易;要研究《期貨交易法》規范的期貨品種范圍,為市場創新預留充足的空間。
第五,要穩步擴大市場參與主體。穩步擴大市場參與主體的范圍,并為機構投資者入市創造法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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