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6月頒布了《國務院關于保險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明確指出要在境內外旅游等方面推廣強制責任保險試點。記者7月8日獲悉,中國保監會與國家旅游局近日聯合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旅游保險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此次,兩部門立足我國保險業和旅游業的發展實際,從創新旅游保險工作機制、完善旅游保險產品體系、提高旅游保險服務質量和水平、加大旅游保險市場的監管力度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措施和 指導性意見。
《意見》說,旅游保險是實現旅游安全發展的重要保障,也是保險業發展的重要領域。近年來,我國旅游業快速發展,旅游各環節中的自然災害、意外事故和違約責任等風險日益突出。但與此同時,游客和旅游經營者的風險意識普遍不足,旅游保險投保率不高。為此,保險監管部門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門需建立“旅保合作”工作制度,通過數據共享、信息互報和定期溝通,共同推進旅游保險工作發展。
《意見》明確指出,今后,要著力完善“旅行社責任保險”,有效化解旅行社經營風險。
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要利用旅行社業務年檢,集中對旅行社投保責任險的情況進行檢查,對不投保的旅行社,要暫緩通過業務年檢,責成其整改。對旅行社不投保、未按責任范圍投保和不足額投保等行為要依規處理。
《意見》還指出,要大力發展新興旅游保險和特種旅游保險。比如,對自駕車、自助游等新興旅游業態,要在其開發推廣過程中,加強旅游與保險的合作,提前做好風險管控工作。對老年旅游、滑雪、探險、漂流等特種旅游類型,要積極開發相關的特種保險產品。
《意見》指出,各級部門要把發展旅游保險事業納入“十一五”發展規劃中重點推進。要積極爭取地方政策支持,為旅游保險發展創造政策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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