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11日披露信息說,央行將改進外匯管理制度,進一步促進貨物和服務貿易便利化,逐步由經常項目強制結售匯制度向意愿結售匯制度過渡,創造有利于企業“走出去”的外匯管理政策環境。
現行我國對外貿等相關企業實行的是經常項目強制結售匯制度,但在2005年國家外匯管理局就逐步放寬了企業經常項目用匯限制,此舉當時就被市場認為是中國在更大程度上根據企業意愿來進行結售匯,在進一步推動我國結售匯制度改革。
央行今日在《2006年第二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平穩實施一周年”附錄中表示,央行將繼續統籌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發展外匯市場和改進外匯管理,有序推進各項改革。
央行在文中披露,央行將進一步發揮市場供求在匯率形成中的基礎性作用,逐步提高人民幣匯率的靈活性,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著力促進外匯市場發展,完善外匯市場風險計量和風險分擔機制,增強金融機構自主定價能力和風險控制能力,鼓勵金融機構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積極進行金融創新,為企業、居民提供更加豐富的避險產品,拓寬市場投資渠道。抓緊完善短期資本跨境流動監測、預警體系,維護國家金融穩定和金融安全。(記者徐思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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