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銀監會下發了《外資銀行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專家指出,此次《條例》的修訂與中國金融業年底加入WTO的承諾并不相悖。
中央財經大學金融學院副院長張禮卿指出,根據新的規定,凡是符合監管條件的法人銀行,包括現有分行轉成的獨立法人銀行,其下屬的分行都將享受國民待遇。這意味著,外資銀行在市場準入、經營性監管以及總行和分行的資金調度等方面都將享受與中資銀行一樣的待遇。這些都非常充分地體現了加入WTO的承諾,并不存在不履行承諾的問題。
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副所長王松奇說,中國的金融業開放是分兩步走的,第一步是開放市場,保險市場開放進度最快,其次就是銀行市場,開放最慢的是證券市場。銀行市場開放的進度比保險慢一些,但是總的來說,基本上都兌現了1999年加入WTO簽訂的一些協議。作為東道國,對于外來銀行機構,在監管規定上可以根據自己的國情作出適當的調整,這并不悖于擴大開放的原則。
他表示,目前中國城鄉居民的儲蓄率連續二十五六年來每年都達到很高的比率,這在世界上是非常罕見的。這表明國外的金融機構想進入中國的話,我們有充分的金融資源供它在市場上參與一定的份額,并且用中國老百姓的錢來賺錢。
對外經貿大學金融學院銀行管理系主任何自云說,各個國家的寬松程度是不一樣的,在其他國家辦銀行也需要相應的條件。在中國,因為金融業和整個社會經濟發展的環境有自己的國情,對辦銀行的要求相對來說是比較高的。所以說在中國的特殊情況下,外資銀行開展業務同樣也需要一個比較高的門檻,這和中國的國情是相適應的。中國目前所有的銀行都在盡可能地提高資本充足率,所以外資銀行在國內開展業務,要求他有法人資格、充實資本,也是主要出于對金融安全性的考慮。這和中國開放金融業的承諾是不相悖的。(陳嵌賈春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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