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深圳證券交易所今天對外表示,通過完善中小企業板制度建設和進一步從嚴監管,致力于將中小企業板打造成“誠信之板”、“規范之板”。
深交所今日正式發布《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行為指引》,并將于六月一日正式施行,旨在切實保護上市公司和中小股東合法權益,規范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行為,促進中小企業板健康穩定發展。
深交所有關負責人指出,在全流通時代下,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股份可上市流通,少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為牟取自身利益,有可能利用其地位進行內幕交易、操縱市場或濫用控制權通過非公平交易等方式進行利益轉移,從而損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
為此,《指引》從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恪守承諾、善意行使控制權、買賣公司股份行為規范、信息披露等方面對控制股東、實際控制人行為予以規范。
《指引》明確規定,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對上市公司和中小股東承擔忠實勤勉義務,當自身利益與上市公司、中小股東利益產生沖突時,應當將上市公司和中小股東利益置于自身利益之上。
同時,《指引》鼓勵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在增發、重大資產重組、重大資產購買、重大擔保、分拆上市、利潤分配等重大事項的表決中將其表決權限制在表決權總數的三成以內,并在上市公司章程中予以規定。
此外,《指引》還明確規定了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轉讓控制權過程中應當對上市公司和中小股東應履行誠信義務,并強化了對其買賣公司股份的信息披露要求,充分保護了中小股東的知情權。(王兆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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