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環保總局、人民銀行、銀監會近日聯合出臺了《關于落實環境保護政策法規防范信貸風險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嚴控信貸資金加強節能減排,提高金融信貸對環保的調控力度。
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認為,銀監會的加盟,將有利于把商業銀行落實環保政策法規、控制污染企業信貸風險的情況納入監督檢查范圍,對商業銀行違規向環境違法項目貸款的行為實行責任追究和處罰。
所謂綠色信貸,指的是金融機構依據國家環境經濟政策和產業政策,對研發、生產治污設施,從事生態保護與建設,開發、利用新能源,從事循環經濟生產、綠色制造和生態農業的企業或機構提供貸款扶持,并實施優惠性的低利率;而對污染生產和污染企業的新建項目投資貸款和流動資金進行貸款額度限制,并實施懲罰性高利率的政策手段。
今年上半年,環保總局和人民銀行曾就“共享企業環保信息”聯合發布文件,把企業環保信息納入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
“這次綠色信貸是在此基礎上正式出臺的政策。《意見》的出臺,關鍵是建立一種部門合作的信息聯動機制。”原慶丹說,《意見》明確提出了建立環保部門和金融監管部門的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協調會交換信息。
《意見》還規定,銀監會將向各大商業銀行公布環保總局處罰的企業名單和“流域限批”的名單,要求各商業銀行嚴格控制對這些企業和區域的貸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