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期40億在核準后六個月內發行;二期40億核準后24個月內擇期發行
緊接昨日的金地集團之后,長江電力今日宣布將發行不超過80億元的公司債券,發行規模大大超過金地集團。
長江電力今日董事會決議公告披露,本次公司債券發行將不向公司原有股東進行配售,債券的存續期限為5到10年(含當年),具體期限授權公司董事會根據市場情況確定。同時,公司指出,本次發行將采取“一次核準,分期發行”的方式,第一期公司債券發行40億元,在中國證監會核準發行之日起六個月內發行;第二期發行不超過40億元(含40億元),在中國證監會核準發行之日起24個月內擇期發行。
長江電力表示,本次發行所募集的資金將用于償還借款、補充流動資金或股權(資產)收購; 公司將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根據市場情況,制定每一期公司債券的具體發行方案,包括發行時機、發行數量、期限、利率或其確定方式、募集資金具體用途、還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是否設計回售或贖回等創新條款、是否有擔保及擔保方式等事項。
長江電力已于2007年5月末成功實施了2007年第二期短期融資券的發行。該期短融券的發行額為25億元人民幣,募集資金主要用于滿足公司生產經營流動資金的需要,改善資本結構,降低資金成本。
盡管金地集團先于長江電力公布了公司債券的發行意向,但長電以其資產規模、融資需要及行業特點,在證監會頒布《公司債券試點辦法》后,一直被認為有望躋身試點最前列。業界分析人士指出,長江電力的基本面符合證監會對試點公司資質良好的要求。(田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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