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官員昨日(11日)在中法基金業高層論壇上證實,為了防范投資風險,保障投資者利益,醞釀多時的《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機構內部控制指導意見》和《證券投資基金銷售適用性指導意見》將在年內頒布實施。
《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機構內部控制指導意見》將通過加強內部環境、業務流程控制、會計系統、信息技術、監察稽核等方面的控制,促進基金銷售機構防范和化解風險,保證經營活動合法合規和有效開展。證券投資基金銷售適用性則是指基金銷售機構在銷售基金和相關產品的過程中,注重根據基金投資人的風險承受能力銷售不同風險等級的產品,把合適的產品賣給合適的基金投資人,是加強基金投資者教育的切實方式。
今年年初,證監會基金部就已經將這兩份文件在業內公開征求意見。此次擬出臺的兩份指導意見,將與今年3月證監會頒布的《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業務信息管理平臺技術指引》共同構成監管部門的基金銷售指導性意見體系。(記者 謝聞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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