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兩個星期來,海外股市強勢上漲,內地的QDII產品也“水漲船高”。但在這個情況下,已有QDII產品等不到海外股市回暖而“在黎明前倒下”了。3月26日,民生銀行的非凡理財“港基直通車”QDII產品由于凈值低于50%而進行清盤。這是中國國內首只因虧損嚴重而被迫清盤的理財產品。
據悉,中國國內的QDII產品基本都面臨著普遍虧損,多數虧損在15%到40%之間,最嚴重的虧了60%,只是由于還沒有達到產品設計的清盤條件,沒有被迫清盤。從基金系QDII情況來看,截至3月底,嘉實、南方、華夏、上投摩根等5只QDII基金最近3個月的回報率平均是-26.76%,考慮到今年以來人民幣對港幣已經升值了4%左右,以人民幣來衡量,這5只基金最近3個月平均虧損了30%以上。
QDII遇挫
民生銀行這只QDII產品于去年10月份推出,3月26日因觸及50%下限的止損位,被迫清盤。對此,民生銀行金融市場部總裁嚴駿偉表示,民生銀行這款產品出現虧損的主要原因就是美國次貸危機導致的全球股市的調整。“港基直通車”投資標的是霸菱香港中國(歐元)基金,主要投資對象是香港和中國內地股票市場。3月18日,香港恒生指數高開低走后,創下7個月來的新低20572.92點,而霸菱香港中國(歐元)基金凈值也創出歷史低點。
事實上,民生銀行這款理財產品清盤的消息并沒有出現在民生銀行網站的首頁上,記者點擊“理財”板塊,在“非凡理財”這個子目錄下,才看到一則3月19日發布的《“港基直通車”產品觸發終止公告》。從這則公告中,記者了解到,這款理財產品于2007年10月30日起息,產品期限1年,產品投資標的為霸菱香港中國(歐元)基金。該理財產品的觸發水平上限為118%,觸發水平下限為50%。根據相關條款規定,如果產品凈值等于或大于觸發水平上限,或者等于或小于觸發水平下限,則當日為觸發日,該日之后的第一個工作日為觸發終止日,銀行按照觸發終止日基金凈值計算產品凈值。根據相關統計,3月18日“港基直通車”產品凈值為49.89%,低于觸發水平下限。因此銀行以3月19日基金凈值計算產品終止凈值。這就意味著,投資這款QDII理財產品的投資者只能以一半的價格提前終止自己的投資。
記者致電民生銀行的客服電話時,工作人員表示,目前我省的清盤相關工作已經開始,如果有客戶購買了該產品,可以攜帶當初的購買合同,到民生銀行的營業廳辦理退費手續。而根據產品合同,客戶是可以選擇繼續持有或者清盤;至于虧損銀行方面會否補償,這位工作人員表示,根據合同約定是沒有的。
事實上,“港基直通車”只是銀行QDII表現的一個縮影,據近期數據顯示,工行、中行、交行、招行的QDII產品均虧損15%至40%不等,這些產品只是目前尚未達到清盤條件,但不代表未來沒有清盤的可能。
分析人士稱,市場不好,以及相對美元不斷升值的人民幣,大多數QDII需要在投資海外前先進行購匯,因而帶來了“不可避免的”匯率差風險。這兩個理由成為中資QDII發行機構對普遍虧損的標準解釋。
分析人士認為,民生銀行該款QDII產品在相應的投資運作環節中暴露出一些缺點:對國內市場了解較多但對國際市場形勢把握不夠,產品的買入處于高點,而清盤時處于低點,給客戶帶來了近50%的虧損。但同時,QDII產品的清盤也屬“照章辦事”,與合同本身不相悖,可以說是合法的。
QDII類產品存在先天不足
數據顯示,2006年,銀行QDII理財產品發行數量僅為23款;2007年,銀行QDII理財產品發行數量一舉突破190款。特別是2008年1月份,銀行QDII理財產品發行數量達到70款。專家對此表示擔憂,他們認為,銀行QDII理財產品發行數量屢創新高,帶來的直接問題是商業銀行在投資經驗與技術的積累、人員儲備、投資者偏好和能力調查等方面的準備難以跟上,諸多投資者缺乏識別、認知和承受投資風險的能力。更令人擔憂的是,目前的QDII業務中,境外投資顧問合作機構扮演重要作用,內地機構對模擬投資組合的及時性、公正性等缺乏考核手段,這種QDII操作模式也令人擔憂。
去年5月,中國銀監會放開銀行系QDII投資范圍,此后共有14家中資銀行和4家外資銀行發行了QDII產品。業內人士估計,銀行系QDII的規模逾千億元。同年7月,證監會則推出基金和券商兩大系列的QDII產品指引。僅去年下半年至今,新發行的5只QDII基金募資規模就逾1200億元人民幣。這一規模已經與銀行系QDII規模不相上下。
目前,獲得QDII資格的機構包括16家基金公司、6家券商、23家銀行和2家信托公司。研究機構預計2008年QDII獲批額度將逼近千億美元。多家保險公司也已經獲得了海外投資的換匯額度,在研究保險系的QDII產品。
分析人士稱,從民生銀行這一事件透露出來的QDII類產品的設計缺陷應當引起注意。由于缺乏有效的補救條款以保證客戶損失最小化,使得客戶對銀行理財能力的信任度降低。根據合同,客戶仍可選擇對風險屈服即時贖回,也可選擇繼續持有、交付投資機構繼續運作以等待今后可能出現的高位。但此期間的大幅虧損不可避免。銀行方面的“清盤”雖與合同相符,合法但不合理。探討造成虧損的原因不能只歸咎于市場的動蕩,還應看到銀行方面在設計理財產品時的專業性、全面性的考量缺失。
為什么沒有一些強行的止損措施,可以將投資者的風險降到最小?“我們也很痛苦,但一旦平倉就是既成損失,當時總寄望于市場會反彈,”某銀行國際業務部代客理財處負責人曾經表示,“我們遭遇了極端環境,但沒有一點保護的辦法。因為事先沒有這樣的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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