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副主席莊心一日前表示,保護投資者權益是監管工作的重中之重。目前在證券公司監管工作中已形成了六個方面相互配套的投資者保護制度,客戶權益受非法侵害的可能性明顯降低。他透露,作為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體系的一項重要法規,《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條例》正在起草之中。
在日前召開的“中國證券市場投資者保護制度發展與完善”國際研討會上,莊心一表示,投資者保護是一項系統工程。國家對投資者的保護主要體現在證券監管各項相互配套的制度、政策和措施當中。近幾年證券公司綜合治理,不僅徹底化解了證券公司歷史累積的風險,還改革完善了一系列基礎性制度,形成了證券公司常規狀態下的監管制度,以及證券公司經營失敗狀態下的處置規則,充分體現了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宗旨。
他介紹,通過總結證券公司綜合治理的經驗,目前在證券公司監管工作中已形成了六個方面相互配套的投資者保護措施。一是以誠信與資質為標準的市場準入制度
二是以第三方存(托)管為基礎的客戶資產保護制度;三是以信息真實透明為目標的信息公開披露制度;四是以凈資本為核心的經營風險控制制度;五是以風險提示為主要內容的投資者教育制度;六是以“依法清償、適當收購”為原則的投資者補償制度。
莊心一表示,通過建立和實行上述制度,證券公司監管中投資者保護措施全面強化,客戶權益受非法侵害的可能性明顯降低。但是,建立和完善適合中國資本市場發展的證券投資者保護制度是一項系統性工程,具有長期性和艱巨性。中國證監會將繼續把“保護投資者權益”作為監管工作的重中之重,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法規體系建設,推動中國證券市場投資者保護制度的逐漸完善。已經確立的制度要堅決落實,有的制度有待在實踐中進一步明確和完善。
該研討會由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有限責任公司主辦,會議旨在通過對中國證券市場現行投資者保護制度運行狀況、面臨的問題進行全面總結和深入分析,借鑒成熟資本市場證券投資者保護制度及機構的運行經驗,提出完善中國證券市場投資者保護制度的對策和建議。(申屠青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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