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行制度改革已經正式列入2009年監管部門的工作日程。在剛剛結束的2009年證券期貨監管工作會議上,中國證監會主席尚福林明確表示,將深入推進發行制度改革。堅持市場化導向,改革新股發行制度,強化各主體責任,完善價格形成和股票承銷機制。
本報記者從業內獲悉,作為一項重要的市場基礎性制度建設,進一步深化市場化改革,監管部門此前已開始積極研究對現行證券發行制度作出調整,并有望于近期成行。
據了解,此前監管部門曾向各大機構投資者征詢對現行發行制度的相關意見和建議,并進行了相關調研。征詢問題主要集中在詢價制度、詢價的有效性、新股分配機制、存量股份的發行以及審核制度等幾個方面。
針對目前初步詢價階段機構投資者報價與實際投資需求相脫節,因而導致報價虛高,不利于反映真實供求關系股價的形成,一些券商在反饋意見中建議,應將初步詢價與累計投標詢價合二為一,即取消初步詢價,進行一次性投標詢價。
在新股分配機制方面,為了切實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利益,又能夠發揮專業機構投資者在定價方面的特長,部分券商建議可以有條件地限制詢價對象參與網上申購。而在去年,就有知情人士透露,限制詢價機構同時參與網上、網下配售的相關思路已經進入監管部門的研究范圍。
有些券商還提出,在當前市場環境欠佳的情況下,應該允許已提交的發行申請可撤銷。這樣做既可以有效控制市場風險,同時也可以降低券商投行部門的運作費用。
而對于新股定價的窗口指導問題,還有券商認為,在首發可流通數量的確定上應給予公司和券商以更大的空間,增加首發可流通數量,使得定價更為合理。
實際上,發行制度改革的步伐一直在悄然行進中。2008年3月,在魚躍醫療首發上市中首次嘗試采用網下發行電子化方式,標志著我國證券發行中網下發行電子化的啟動。而網上配售比例的提高,回撥力度的加大,也體現出監管部門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的良苦用心。
業內人士指出,隨著證券市場的發展與變化,2006年頒布實施的《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中的相關規定已經需要進行適時修改和完善,而目前的時機十分適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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