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勞動保障局就社保參保對象基本信息采集和對賬單郵寄發布消息,從今年5月上旬起,本市將首次為參保人郵寄《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繳費信息對賬單》,但已退休人員等5類人員不在郵寄范圍內。
市勞動保障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有參保單位的參保人,其對賬單將被寄至所屬參保單位;存檔人員的對賬單將被寄至個人居住所在地。為使此項工作順利實施,今年4月20日前,本市將對參保人員通信地址、聯系電話及郵政編碼等基本信息進行采集。
據介紹,這次郵寄范圍為2008年養老保險正常參保繳費人員,涉及參保人數近500萬人,預計6月底可全部發放到位,但有5類人員未列入郵寄范圍(見鏈接)。對賬單主要包括2008年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中個人繳費及單位劃轉金額、養老保險繳費基數、養老保險賬戶本息總計、實際繳費年限等內容。此外,對賬單還提供失業、工傷、生育保險的繳費記錄。
本市還將對社保繳費系統進行改造,逐步開通參保者的繳費信息網上查詢等功能。勞動保障部門提醒,如果今年6月底參保者還沒有收到對賬單,應到單位或社保經辦機構查詢。查詢中若發現社保繳費其他問題,需在今年10月15日前反映。
1.享受社會保險補助人員(在登記銀行存折時已按固定的繳費基數及繳費費率確認,并按月由委托銀行進行銀行卡扣款繳費業務,本人可以及時掌握參保繳費情況);
2.失業人員(在轉移至街道時,社保經(代)辦機構已經為其打印當年及歷年繳費情況證明表);
3.已退休人員(在退休審批時,已打印繳費情況證明表);
4.死亡人員(在登記死亡時,已打印繳費情況清算表);
5.2008年未繳納養老保險人員(由于無繳費記錄,不進行對賬單的郵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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