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配合2009年地方政府債券順利推出,3月24日上交所下發通知,要求會員做好今年地方政府債券的發行、上市工作。根據《通知》,2009年地方政府債券發行后將在上交所固定收益證券綜合電子平臺和競價系統掛牌上市。
根據《通知》,2009年地方政府債券發行按照現行記賬式國債發行方式,采用場內掛牌和場外簽訂分銷合同的方式分銷。承銷機構根據市場情況自定價格分銷,承銷團成員間不得分銷。
《通知》規定,各會員單位如自營認購,須用本單位的自營股票賬戶;如代理客戶認購,須用客戶的證券賬戶。
《通知》強調,采用掛牌分銷方式認購2009年地方政府債券的委托、成交均按上交所業務規則辦理,有關結算事宜按中登公司業務規則辦理。投資者辦理2009年地方政府債券認購手續時不需繳納手續費用。會員單位辦理此項業務的手續費由掛牌的承銷商按商定的比例劃付。采用協議分銷的承銷商,須在分銷結束前向交易所發出分銷申請,以便交易所及時進行債權登記,交易所將于分銷結束后將債權一次性轉入分銷證券賬戶。
發行完成后,2009年地方政府債券將在上交所固定收益證券綜合電子平臺和競價系統使用同一個代碼同時掛牌,交易方式為現券和質押式回購,現券交易代碼段為130***,回購出入庫代碼段為106***(后三位與現券交易代碼后三位保持一致),現券和回購交易按證券賬戶進行,收費標準與國債相同。2009年地方政府債券在分銷期間不進行回購交易。(周松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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