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日前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新股申購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機構部部函[2009]262號),就規范申購新股行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做出了若干部署。
《通知》要求各證券經營機構應積極采取措施,對參與網上申購新股的投資者進行風險提示。風險提示原則上應包含以下內容:“請您在申購前仔細閱讀該公司的《招股說明書》及其《新股投資風險特別公告》,確定您在申購前了解您的投資對象及投資風險,避免盲目投資。該公司新股發行價格或發行價格區間由發行人及其承銷商在市場詢價的基礎上協商確定,無任何機構擔保該公司股票上市后不會跌破發行價,請您理性判斷是否申購。一旦申購,您將自行承擔可能的風險及損失。”
同時,《通知》要求各券商嚴格遵守關于加強和規范賬戶管理工作的有關規定,確保新開賬戶均為合格賬戶,杜絕虛假開戶、“開空戶”等問題,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另外,各券商應嚴格遵守《指導意見》有關規定。證券公司自營業務、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或定向資產管理賬戶等已參與網下報價的,不得再參與網上申購;證券公司自營業務等涉及開立多個賬戶的,只能通過單一賬戶參與網上申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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