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發出通知,要求各級財政部門按照推進財政管理科學化精細化的要求,更好地發揮中央建設投資對經濟增長的拉動作用,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與效益。
通知要求,對中央建設投資切塊下達地方項目預算,抓緊做好進一步細化、拆分和預算下達工作。并會同相關部門按照工程建設進度需要安排資金,防止出現“要么執行緩慢、要么超量預撥”的現象,避免“庫款搬家”問題。
各級財政部門要督促和指導項目主管部門或單位做好項目用款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包括招投標、編制用款計劃、政府采購計劃等。督促項目主管部門或單位抓緊項目開工建設,加快預算執行進度。對重點項目要實行專人負責制度,指派專人督導預算執行。對預算執行偏慢的項目,要及時采取措施改進提高。
地方政府債券資金要首先用于中央擴大內需投資項目地方政府配套,尤其是公益性項目配套,之后方可用于地方公益性建設項目,嚴禁用于經常性支出以及樓堂館所建設。本報北京9月14日電 (記者李麗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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